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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女學生穿安全褲「比較透氣」9年偷拍40女 狼師緩刑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廖男承認他以透氣為由,要求上他課的女學生不要穿安全褲。(圖/資料畫面)

▲廖男承認他以透氣為由,要求上他課的女學生不要穿安全褲。(圖/資料畫面)

在台北市開數學補習班的廖姓男老師,被控長達9年時間,偷拍女學生如廁、裙下風光。為了方便拍攝,以「透氣」為由,規定上他課的女學生盡量穿短裙、不要穿安全褲,受害女學生多達40人。其中3名女學生提告,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對未成年妨害秘密罪,將廖男判刑8月。案經上訴二審,考量已達成和解,依約支付完和解金,維持一審刑度,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須赴保護管束,並刪除所有偷拍影像,不得保留或散布,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53歲廖男在台北市吉林路開設數學補習班,教授高中、國中數學。上課時,要求女學生們穿短裙,不准穿安全褲,理由是「比較透氣」,當時已有女學生覺得不對勁。2020年間,一名女高中生在補習班上廁所,發現隔間門外有人影,偷偷查看,竟是廖男尾隨偷拍,氣得返家向爸媽告狀,並且報警揭發惡行。

檢警獲報後,到廖男住處與補習班搜索,查扣其電腦及隨身碟、硬碟,發現廖男早自2011年起就開始偷拍,不僅偷拍女學生如廁,且把手機放在桌子下面,拍攝女學生裙底。直到2020年被揭穿,長達9年時間的不雅影片通通被分門別類、列表註記「收藏」。

廖男被捕後坦承偷拍,也承認要求女學生不要穿安全褲是為了方便偷拍,但也僅是好奇,沒有外流任何影像。檢警清查受害女學生多達40人,最後僅3人提告,女學生痛批廖男行徑讓她不敢在外上廁所「如果他有女兒,他會希望女兒承受我經歷過的一切嗎?」

一審因3名女學生都拒絕和解,因此合併判刑8月,得易科罰金。二審考量廖男與3名女學生、家長和解,依約付完和解金,因此維持一審刑度,宣告緩刑5年,需刪除所有偷拍影像,不得保留或散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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