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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被免職!苗栗消防員控職場霸凌 長官羅列十大罪狀

記者楊忠翰/苗栗報導

楊姓消防員曾竊取民眾腳踏車遭判刑。(圖/民眾提供)

▲楊姓消防員曾竊取民眾腳踏車遭判刑。(圖/民眾提供)

苗栗縣消防局頭屋分隊楊姓隊員,先前竊取同仁高粱酒、民眾腳踏車遭判刑,他還在外借錢未還,討債集團跑到分隊叫囂,甚至開救護車時飆速、火災現場擅離職守,最後被記2大過免職;楊員提起行政訴訟,反控自己遭職場霸凌,長官列出他10大罪狀;法官認為,楊員經功過相抵後,已達2大過免職標準,因此予以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楊員主張,當時他遭到職場霸凌,求助苗栗縣消防局政風室,並依指示錄影蒐證,反被抹黑惡行犯上,他長期處於不友善工作環境,督察員多次提及「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等語句,大隊長也不准他開車,導致工作權受害,考績裁量亦有瑕疵;楊員認為,他被剝奪功過相抵之權利,他因累計大過次數遭免職,而非綜合評價被評為不適任,讓他受到過度處分,不符比例原則,主張撤銷免職。

苗栗縣消防局則列出楊員10大罪狀,包括他擅離值班台、擅取同仁私人用品,在外積欠大筆金錢,導致討債集團頻繁追討,嚴重影響分隊勤務,集團成員還在分隊門口叫罵,嚴重損及消防形象,他甚至偷同仁高粱酒、民眾腳踏車遭判刑。

苗栗縣消防局還說,網路出現他穿制服拿本票的照片,發文者也指控他欠錢不還,他沒報備就擅離分隊,導致火警發生時不件人影,明顯廢弛職務,面對督察員訪談時,他不但言語挑釁,還拿出手機反蒐證等行為。

苗栗消防局指出,近3年楊員暴行犯上、危險駕駛救護車,犯下竊盜案、擅離職守,財務處理不當,導致機關形象受損,長官屢次勸告均未改善,為了維護綱紀,功過相抵後已達2大過,才予以免職。

法官調閱獎懲紀錄後發現,楊員記有1支小功及8支嘉獎,卻有3支申誡、10支小過,累計達2大過以上,符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認為原處分並無違誤,因此駁回楊員之訴。

楊姓消防員因達2大過標準遭免職。(圖/民眾提供)

▲楊姓消防員因達2大過標準遭免職。(圖/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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