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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洗鴛鴦浴!兩度撿屍女網友 安檢所長遭重判5年

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海巡署陳姓安檢所長兩度性侵女網友遭判5年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海巡署陳姓安檢所長兩度性侵女網友遭判5年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海巡署某安檢所陳姓所長,先前與女網友小萱(化名)相約喝酒,小萱不勝酒力醉倒,陳男扶她回到租屋處,3小時內兩度性侵得逞,事後小萱不甘受辱,憤而提出告訴;陳所長辯稱,事後兩人還一起洗澡,甚至牽手買飲料,小萱則說,她都已經被性侵了,只能配合對方,高雄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5年徒刑。

檢警調查,2020年12月28日凌晨4時許,小萱在臉書上傳自己正在喝酒的動態,陳所長發現後,立刻傳訊息給小萱,並邀請她到住家樓下酒吧續攤,2人一路喝到清晨7時,小萱不勝酒力醉倒,陳男便攙扶她上樓。

陳男先脫去小萱衣物,並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小萱因體力不支,再度沉沉睡去;陳男恢復體力後,又與小萱再做一次;同日上午10時許,小萱起身到浴室沐浴,陳男也跟著進入浴室,兩人一起洗完澡後,還到住家對面的飲料店消費。

事後小萱傳訊給陳所長,並表示:「這口氣我真的吞不下去,我醒著就痛苦」、「你知道你的行為是性侵嗎?」,陳所長則回:「我也對我的行為感到抱歉」、「給我一次機會,我不會再喝那麼多誤事」,還承諾自己會讓對方討回公道,小萱決定前往警局報案。

陳男應訊時供稱,他有與小萱發生性行為,但是第2次性交結束後,2人還一起洗鴛鴦浴,甚至一起牽手買飲料,倘若小萱真的被他性侵,怎會與他繼續親密互動?

小萱則說,她曾經被人性侵未遂,這是她第二次發生不幸事件,由於過去已有類似經驗,當下她已經被性侵了,不然還能怎麼辦?只好先配合對方,她沒有想牽對方的手,而是陳男主動牽她的手,而且一下子就被她甩掉。

法官勘驗就醫紀錄後發現,小萱罹患雙相情緒障礙症及創傷後壓力症,經專業醫事人員評估有自殺風險;根據2人對話紀錄顯示,陳男對自己行為感到後悔及內疚,認定陳男性侵女網友2次,遂依強制性交罪判他5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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