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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重大里程碑!台斯簽署「民事暨商事司法合作協議」

記者高逸帆/台北報導

斯洛伐克國會及布拉提斯拉瓦省聯合訪團一行10人日前抵台,並在今(8)日由我駐斯國代表李南陽與斯駐台代表博塔文簽署「民事暨商事司法合作協議」。外交部長吳釗燮、法務部長蔡清祥也在場親自見證。蔡清祥表示,這是邁出里程碑的第一步,相信未來會與歐洲各國簽署相關協議。

台灣與斯洛伐克簽署「民事暨商事司法合作協議」(圖/外交部提供)

▲台灣與斯洛伐克簽署「民事暨商事司法合作協議」(圖/外交部提供)

斯國國會副議長勞倫契克(Milan Laurencik)偕國會友台小組主席歐舒斯基(Peter Osusky)及包括外交、國防、財政及歐洲事務四個委員會的跨黨派重量級國會議員席曼諾娃(Anna Zemanova)、列霍茨基(Tomas Lehotsky)、齊阿克(Miroslav Ziak)、史丹奇克(Andrej Stancik),以及首都所在地布拉提斯拉瓦(Bratislava)省省長德若巴(Juraj Droba)偕該省馬拉基(Malacky)市市長瑞哈(Juraj Riha)及省府官員等10人於6月5日至10日訪台。

吳釗燮與蔡清祥今見證我駐斯國李南陽大使與斯駐台代表博塔文簽署「民事暨商事司法合作協議」。蔡清祥說,這是邁出里程碑的第一步,相信未來會與更多歐洲國家簽署相關協議。台斯兩國去年也曾簽署「刑事司法合作協議」。

外交部表示,本協議是我國與歐盟國家簽署的首件民商事司法合作協議,具有指標意義,也是我國對外簽署的第2件民事司法互助協定。本協議自2021年2月起推動洽簽,經司法院、外交部、法務部及駐斯洛伐克代表處共同努力,歷時年餘,終獲共識並完成簽署。本協議內容包括:交換法律與民事及商事司法合作相關資訊、分享彼此實務合作經驗、互相協助處理民事與商事個案請求事件,以及舉行定期諮商會議等,本協議的簽署有助於強化台斯民商事司法交流的機制化合作,更彰顯台斯關係堅實友好,對於民主法治價值理念相近。

外交部指出,台灣與斯洛伐克自2003年相互設處後,關係不斷持續深化,並且拓展各項領域的合作夥伴關係。未來外交部將與各相關部會以及民間企業組織繼續努力,透過各種途徑及方式,與斯洛伐克開創更為緊密及互利互惠的關係。

知情人士指出,本次訪團來台有2大重要意涵,第一,該團為繼上去年12月斯洛伐克經濟部次長葛力克(Karol Galek)率團訪台後,斯國國會領袖率跨黨派重量級國會議員及最重要地方行政首長首度聯合組團訪問我國,充分顯示斯洛伐克政府包含中央及地方以及國會對於拓展台斯兩國關係及深化雙邊情誼的高度重視。

第二,台斯兩國於去年年8月3日完成簽署「刑事司法合作協議」,斯國司法部亦同意於今年與我簽署「民事暨商事司法合作協議」,並將於6月8日訪團在台期間由駐處李南陽大使與斯駐台代表博塔文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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