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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座艙長不倫人夫機長30次 反咬性侵結果得賠30萬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機長證稱,和座艙長發生性關係至少30次,但被座艙長反駁是性侵。(示意圖/資料畫面)

▲機長證稱,和座艙長發生性關係至少30次,但被座艙長反駁是性侵。(示意圖/資料畫面)

一名航空公司已婚座艙長和已婚的機長發生婚外情,機長不僅提供金錢,連和朋友聚餐都大膽帶著座艙長,直到機長妻子發現,怒對座艙長提告求償。官司審理期間,機長坦言和座艙長發生30次性關係,但座艙長反咬是被性侵。對於座艙長的說法,法官並不採信。高等法院日前判決座艙長敗訴,得賠償30萬元。

根據判決,機長妻子控訴,座艙長自己是已婚身分,也知道機長已婚,卻仍自2017年起,和機長發生婚外情,甚至過年期間,一起吃年夜飯,機長還按月提供座艙長金錢,明顯侵害配偶權,向座艙長求償80萬元。

對此,機長證稱,座艙長確實知道他已婚,2人卻情不自禁成為男女朋友,至少發生了30次性關係。包括同學間的聚會等等,他也都帶著座艙長,雖然沒有顯露親密動作,但其實同學們都知道,2人是男女朋友關係。

不過座艙長反駁,是機長先追求她,她拒絕,結果藉口邀她參加朋友聚餐,趁她不勝酒力時,對她性侵得逞,也因此,機長每月固定給她3萬元當作補償,半年來她拿了18萬元。在機長苦苦哀求下,她心軟不追究,根本不是2人發生不倫關係。

法官審理後則認為,座艙長指稱遭到機長性侵,既然2人沒有交往,就應該不會出現一同吃年夜飯、參加聚會等情事,座艙長說詞顯有不合理,因此判決敗訴,應賠償機長妻子3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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