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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41間房沒逃生設備!房客縱火9死、女房東2審判刑定讞

社會中心/潘靚緯報導

李國輝在4樓公寓樓梯間雜物堆中縱火,火勢迅速延燒,釀成9死悲劇。(圖/翻攝畫面)

▲李國輝在4樓公寓樓梯間雜物堆中縱火,火勢迅速延燒,釀成9死悲劇。(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中和區2017年11月,發生一起出租公寓縱火案件,奪走9條性命,震驚社會。縱火的李國輝四度遭判處死刑,目前仍進行更三審中。死者家屬發現,出租公寓的連姓女房東,將4層樓的公寓隔成41間套房出租,沒有任何消防及逃生設備,罔顧人命,因此提告。最高法院審理後,1日將連女判刑1年10月定讞。

2017年11月22日,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一處出租公寓,晚間遭人在4樓樓梯間縱火,火勢迅速向上竄燒至5樓,釀成9死慘劇,檢警單位調查,逮捕曾有2次縱火行為的51歲緬甸華僑李國輝,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均將他判處死刑,目前仍由高院進行更三審中。但死者家屬不滿,公寓內隔41間套房,無消防、逃生設施,皆以木板隔間,走廊窄小到僅容1人通過,對出租公寓的連姓女房東提出告訴。

連姓女房東將公寓隔成41間套房出租,空間狹窄,卻沒有任何消防、逃生設備,遭家屬提告,一審判刑2年,二審改判1年10月定讞。(圖/資料畫面)

▲連姓女房東將公寓隔成41間套房出租,空間狹窄,卻沒有任何消防、逃生設備,遭家屬提告,一審判刑2年,二審改判1年10月定讞。(圖/資料畫面)

檢方查出,連女在2015年間,以4000萬元買下位於新北市中和興南路二段一棟公寓的4樓及5樓頂加,二、三、四、五樓共隔間成41間小套房出租。連女負有提供安全居住設備、環境的義務,但她卻一直沒改善,直到李國輝縱火後,濃煙壟罩四樓並迅速蔓延五樓,導致7人逃生不及遭嗆死。

根據《ET Today新聞雲》報導,檢方開庭時訊問連女:「妳覺得房子隔間隔這麼多間,住的這麼密,出租給別人,如果是妳,妳敢住嗎?」,她回答:「老實說,這裡的房子我不滿意,不要說去住,我當初會買是因為正在談合建。」,儘管連女否認犯行,檢方認為連女有責任,依照「過失致人於死」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雖然認為連女購入房屋時,已有密集隔間、頂樓違章建築,但她未做任何安全改善措施就出租,2年多一直沒改善居住環境,確實有責,判刑2年。二審高院審理後,認定連女7人死亡間具相當因果關係,且犯後否認犯行,考量已賠償部分被害家屬,改判有期徒刑1年10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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