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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碎一家4口!酒駕男黃子洋逃殺人罪 檢:將上訴

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重傷的林男坐輪椅出庭,怒斥黃子洋滿口謊言。(圖/翻攝畫面)

▲重傷的林男坐輪椅出庭,怒斥黃子洋滿口謊言。(圖/翻攝畫面)

去年12月26日,高雄38歲男子黃子洋酒後駕駛BMW,高速撞上過馬路的林姓男子一家4口,導致林妻死亡、林男與2名女兒重傷,黃男被檢方依殺人罪起訴,高雄地院今(1)日宣判,認為黃子洋犯行不構成殺人罪,依酒駕致死罪判黃子洋7年10月;判決出爐後,不只被害家屬氣憤難平,高雄地檢署也強調將在收到判決後研析理由,依法提起上訴。

林姓男子帶著妻女行走於前金區河東路,一家四口在斑馬線上等待過馬路時,突然被一輛BMW高速撞上,妻子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林男及2女兒則身受重傷,一度住進加護病房;而酒駕上路的黃子洋訊後遭聲押獲准,目前仍關押看守所。為了討公道,林姓男子上個月7日坐著輪椅出庭,怒斥黃子洋一派胡言,當庭向法官表明,黃子洋殺人事證明確,要求求處極刑,「請摸著自己的良心說,是不是蓄意殺人」。

黃子洋駕駛BMW酒駕撞上斑馬線上的一家四口,導致幸福美滿的家庭從此破碎。(圖/翻攝畫面)

▲黃子洋駕駛BMW酒駕撞上斑馬線上的一家四口,導致幸福美滿的家庭從此破碎。(圖/翻攝畫面)

今(1)日一審判決出爐,林男雖未到場聆聽結果,但得知黃子洋逃過殺人罪,被依酒駕致死罪判刑7年10月後,相當憤怒,政府口口聲聲說酒駕零容忍已經淪為口號,「難道零容忍,是要被害家屬零容忍?」,而高雄地檢署對此判決結果也相當不滿。

意外發生第一時間懊悔坐在地上的黃子洋,一審遭判7年10月。(圖/翻攝畫面)

▲意外發生第一時間懊悔坐在地上的黃子洋,一審遭判7年10月。(圖/翻攝畫面)

高雄地檢署指出,檢警於案發後全力偵辦縝密蒐證,將被告飲酒駕車肇事前後的歷程完整調查,對於被告具有不確定故意之殺人犯意,起訴書均已詳實論證與說明,並請求法院從嚴從重論罪處刑;但判決結果僅從輕認定「酒駕致死罪」,雄檢表示令人遺憾,本署擬於收受判決後研悉理由,並參考被害家屬所提之意見,依法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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