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漱口水主成分不足隱瞞1個月 食藥署將罰業者3~2百萬

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口樂漱口液0.12% 」主成分不足,共21萬瓶得全數回收(圖/食藥署提供)

▲「口樂漱口液0.12% 」主成分不足,共21萬瓶得全數回收(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今(21)公布最新的西藥產品回收清單,一款由麥迪森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所生產的口腔殺菌漱口水,「口樂漱口液0.12% 」,被食藥署於例行查核時發現,廠商早在今年5月就知道部分產品於24個月的安定性試驗發現有主成分不足的問題,卻知情不報近1個多月,目前該款產品共8批21萬瓶產品得全面回收外,食藥署也將請衛生局依《藥事法》開罰業者3~200萬元罰鍰。

食藥署品質監督管理組科長傅淑卿表示,食藥署於今年6月到到業者工廠進行藥品 GMP例行查核時,從廠商的檢驗紀錄發現,「口樂漱口液0.12% 」有部分批號,於第24個月的安定性試驗中,發現主成分含量僅剩88%,低於90%~111%的標準值。

傅淑卿表示,廠商早在今年5月就知道有相關問題,依照藥品GMP規定,發現問題時應儘快通報,但卻知情不報將近1個月。因此食藥署將依違反《藥事法》

57條之一「從事藥物研發之機構或公司,其研發用藥物,應於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規定之工廠或場所製造」依同法第92條,處3萬到200萬元罰鍰。

傅淑卿表示,需要回收的藥品,共8批號:2270301、2270002、2271501、2271902、2272101、2272102、2272103、2272104。共計21萬瓶,當中有15.4萬已售出,食藥署也要求業者於8月30日完成回收,並繳交改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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