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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遲78分鐘!松山之亂判決出爐 女法官一度不宣判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副所長的顏敏森聽到聲響,從派出所裡衝出來壓制徐權等人。(圖/翻攝畫面)

▲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副所長的顏敏森聽到聲響,從派出所裡衝出來壓制徐權等人。(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去年4月間遭黑衣人闖入砸毀電腦,檢方偵結後起訴四海幫成員徐權,後來徐權與蕭姓警員談好和解條件,卻被分局長一口否決,一審法官依損壞公務員職務掌管物品罪判徐權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二審法官撤銷原判決,仍維持一審刑度,判徐權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去年4月16日凌晨時分,教官楊忠蒞返回松山分局途中,與徐權等人隔街對罵,楊忠蒞還怒罵髒話,試圖制止對方喧嘩,引發徐權等人不滿,一路追進松山分局;徐權等人誤以為楊忠蒞是工人,竟追進松山分局鬧事,眾人推倒紅龍柱,並大聲咆哮要求交人,徐權還拿起鐵椅子砸毀警用電腦螢幕。

由於一樓是中崙派出所駐地,數名警員隨即上前壓制逮人,事後陸續傳出警員縱放人犯、所長刪除監視器影像等情事,台北地檢署依妨害公務罪起訴徐權,其餘9人皆獲不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徐權應訊時坦承犯行,並允諾賠償8000元,順利與蕭姓警員達成和解,但松山分局長陳昭甫認為,徐權闖派出所毀損公物,影響警察形象,造成社會負面觀感,蕭員的和解條件純屬個人意見,不能代表整個分局,他們不同意和解,並建請法官不能判緩刑。

法官認為,徐權無視執勤警員勸阻,砸毀公務用電腦,法治觀念淡薄、藐視公權力,考量徐權坦承犯行,雖與蕭姓警員達成和解,但松山分局長不同意,而且徐權尚未支付8000元,遂依法判決。

台北地院原訂上午11時宣判,但法官謝欣宓延遲78分鐘,直到12時18分才宣示主文;本案為3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審理,最終由謝欣宓一人宣判;對此,台北地院指出,法令規定法官應準時宣判,關於今日法官未按規定準時宣判,將會轉知法官應遵守規定,妥適安排庭期和宣判時間。

四海幫成員徐權砸壞中崙所電腦螢幕遭判6月徒刑。(圖/翻攝畫面)

▲四海幫成員徐權砸壞中崙所電腦螢幕遭判6月徒刑。(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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