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萬安演習攔不停 酒駕男「硬要開」撞傷所長、最高罰24萬

記者潘靚緯/苗栗報導

中部萬安演習期間,苗栗通霄一輛轎車攔查不停,甚至追撞所長。(圖/翻攝畫面)

▲中部萬安演習期間,苗栗通霄一輛轎車攔查不停,甚至追撞所長。(圖/翻攝畫面)

26日中部進行萬安演習,苗栗縣通霄警分局在重要路口實施交通管制,烏眉派出所長李建國在苗128線上,發現一輛藍色自小客車無視演習,搖搖晃晃地往烏眉方向行駛,所長立即驅車前去引導掩蔽,不料該車竟不聽指揮執意往前開,撞傷所長,警方上前盤查才發現,原來70歲的徐姓駕駛違規酒駕,酒測值高達0.7毫克,當場將他逮捕。

中部演習時段為下午1點30分到2點,苗栗通霄警分局在通霄鎮、苑裡鎮及西湖鄉各重要路口等57處,設置崗哨,動用警義消共143人,管制交通,引導人車就地掩蔽。下午1點50分左右,一輛藍色自小客車出現在苗128線與通霄交流道口,無視演習繼續行駛,烏眉派出所長李建國立即騎機車上前引導,沒想到對方攔不停,硬要往前開,結果撞上所長機車,導致所長右腳掌挫傷。

70歲徐姓駕駛酒後駕車返家,途中遇到萬安演習,遇到警察攔查不停,恐面臨最高24萬元罰款。(圖/翻攝畫面)

▲70歲徐姓駕駛酒後駕車返家,途中遇到萬安演習,遇到警察攔查不停,恐面臨最高24萬元罰款。(圖/翻攝畫面)

所長發現駕駛徐姓男子滿身酒氣,先忍痛將他逮捕,等到支援警力到場,才自行前往醫院就醫,幸好沒有大礙。警方調查,70歲的徐姓駕駛,26日喝酒後返家,剛好遇上萬安演習,不聽員警指揮繼續往前開,撞傷攔停員警,酒測值高達0.7,徐男不僅酒駕還犯了妨礙公務罪,違反民防法、道交條例等,被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違反民防法可罰3到15萬,妨礙公務處3年以下或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款,酒測值0.7毫克罰款是8萬5000元,徐姓駕駛恐怕面臨最高24萬4000元的罰款。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加入 @setn 好友

【94要賺錢 贏家方程式】台股下周能夠反攻嗎?
大數據推薦
【#直播中LIVE】傅崐萁率藍委訪中 行前記者會
熱銷商品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