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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正署受刑人脫逃制度應檢討 10年跑49人全甩鍋警政署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外役監逃犯林信吾殺2警,矯正署長黃俊棠鞠躬道歉。(中央社)

▲外役監逃犯林信吾殺2警,矯正署長黃俊棠鞠躬道歉。(中央社)

犯下台南警察割喉案的林信吾過去因搶超商入獄,今年3月轉至明德外役監服刑,8月15日返家訪視後人間蒸發,矯正署卻僅通報警察機關林信吾「逾假未歸」(非通緝犯),就交由轄區鳳山分局前往林信吾住家探訪,員警查不到人回報矯正署後,矯正署再無因應作為,最終釀成慘案,相關制度不可不檢討。

外役監的受刑人不須戴手銬腳鐐,假日還可請假返家,平日僅需點名時出現,還可種花種草十分悠哉,已經被稱為「爽牢」,但「可返家探視親人」的權利也衍生脫逃的治安隱憂,受刑人若申請休假3天返家,只有第一天要向當地警察機關報到,之後都可自由活動,在最後時間返回所屬外役監報到即可。

2020年8月14日,台南明德外役監的「模範受刑人」連三榮因感情因素,趁倒垃圾時脫逃,台南警方攔查時連三榮還衝撞拒捕,之後棄車摸黑跑進台南深山,穿雨衣睡樹上、吃野菜果腹76天,因實在受不了才主動向警方投案。

正因如此,外役監成為有心越獄的逃犯跳板,監察院在連三榮事件後展開調查,發現近2年來有12名受刑人逃脫,10年來更已累積49人越獄,大部分是趁返家探視親人機會越獄,其中包括重傷害犯,引發民眾治安疑慮,矯正署通報後卻兩手一拍,最後是法務部要求警政署協尋,12名受刑人才陸續由刑事局擦屁股逮回籠。

監察委員蘇麗瓊當時就建議矯正署要檢討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篩選條件,必須加強防逃規劃,避免受刑人脫逃。矯正署雖承諾會加強稽核,但在林信吾脫逃後獄方卻害怕丟臉,沒有即時公開相關資訊,且直到最後仍強調林信吾是依照規定返家2天後須返監報到卻「逾期未歸」,因此「不算自明德外役監逃獄」」,可說是此次事件最重大、最不應該的疏漏,而且兩名員警白白喪命,也絕對不是矯正署一句「依規定辦理」就能開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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