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林姿妙涉貪!邱顯智加碼爆「3大疑點」:只是冰山一角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邱顯智要求林姿妙退選。(圖/翻攝邱顯智臉書)

▲ 邱顯智要求林姿妙退選。(圖/翻攝邱顯智臉書)

宜蘭縣長林姿妙遭宜蘭地檢署以《洗錢防制法》等罪名起訴,並且有7000萬元來源不明現金,還有數十個人頭帳戶。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提出三大疑點,要求林姿妙退選、辭職,更痛批,「地檢署的案件說明,看到一篇不堪入目的官場現形記。」

林姿妙涉及多項弊案,包括宜蘭縣政府辦理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區段徵收案、羅東機六用地旁1558地號農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案、羅東鎮公所2019年晚會辦桌布置標案及林姿妙帳戶多出2293萬2千元明顯財產來源不明等,宜蘭地檢署全案偵結,將林姿妙等15人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對此,邱顯智提出三大關鍵疑點,第一,「不斷違法延長使用期限的競選總部」,林縣長在2018年向四位地主無償借用一筆土地,並蓋了一間臨時性建築物,當作縣長競選總部使用,使用期限到2018年11月24日,選舉結束,林姿妙當選宜蘭縣長,因為沒有人在使用期限內依「宜蘭縣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規定申請延長使用期限,所以這棟競選總部應該在選後如期拆除,但是林準縣長希望繼續用這棟建築物,甚至希望用到109年總統、立委選舉使用,建管科科長和建設處處長討論後,雖然大家都知道已經超過申請期間,根本沒有辦法延長使用期限,處長還是指示科長,請建築師事務所把相關資料補一補之後,由縣府發出同意延長使用期限的處分。

第一次延長處分,只延長到2019年3月,時間快到的時候,建築師接著遞出了「申請延後拆除」的申請書,並敘明「將於108年5月4日前拆除完成」,但申請文件到縣府後,期限卻又被改成「108年11月24日」,建管科科長並指示下屬,擬出「同意展延至108年11月23日」的處分,而總統和立委選舉要到2020年1月11日,時間還是不夠,但「宜蘭縣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就是縣府管的,只要縣務會議修正通過後就能實施,於是,林縣長女兒在2019年的3、4月指示建設處提出修正案,並在10月的縣務會議通過,讓最多延長一年的使用期限,變成可以延長兩次、每次三年,而且縣府許可的話,還可以不受期間和次數限制地延長,規定修正後,當然也就趕快請建築師事務所提出申請,順利延長使用期限,最後這棟「臨時性」建築物,直到2020年2月24日才拆除完畢。

邱顯智又指出,第二,「一張逃漏112萬土地增值稅的農地農用證明」,有一塊農地因違法堆填土石,表面又鋪設瀝青,明顯未作農業使用,而在2016年遭宜蘭縣政府裁罰並命恢復原狀,但直到2018年其中一位地主要出售持份時,地上還鋪著礫石瀝青,據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第3項規定:「前二項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土地承受人於其具有土地所有權之期間內,曾經有關機關查獲該土地未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者,於再移轉時應課徵土地增值稅。」所以,這塊沒有農用的農地地主在出賣持份的時候,依法應該要繳112萬多的土地增值稅。

地主向羅東鎮公所,申請核發農地農用證明書,羅東鎮公所經建課課長和科員到現場一看,根本還鋪著瀝青,這證明要怎麼開?科長向科員說:「這個案件上面有在關心」。於是,證明就開出來了。地主也開開心心拿著證明書,申請到免徵土地增值稅。但是,紙包不住火。縣府財政稅務局羅東分局的承辦人,發現土地遭到列管,也沒有如期恢復原狀,根本不能免徵土地增值稅,就發函請羅東鎮公所說明清楚。為了要維持利益,地主方打了通電話拜託羅東鎮鎮長。鎮長接著打電話給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沒想到代理處長竟然給鎮長一個軟釘子。鎮長就在隔天,改打電話給縣府農業處長。農業處長一口答應,但是建設處代理處長還是拒絕配合,怎麼辦呢?鎮長再接再厲,和林縣長的女兒通上了電話,縣長女兒也答應提供協助。

「要繼續使用競選總部那塊地,所以土地增值稅這個事情,要我們幫忙通過免繳稅。」這是林姿妙的女兒,找建設處代理處長到縣長官邸後,說的一段話。最後,建設處代理處長在縣長女兒指示下,開了一場跨局處會議,財政稅務局局長、農業處處長都來了。大家討論的結果是:先由農業處認定符合農用,建設處解除列管,財政稅務局再據此免徵土地爭執稅。

會後,這位原本拒絕配合的代理處長打給地主方,清楚地說明如何偽造文書:「大家討論以後,就是只要你能拿到那時候你土方拿去哪裡的證明,我這裡就能改」、「你看能弄一些餘土流向的證明,日期押在那時候,105年5月之前」、「你那紙要舊一點來開,印章就蓋得舊舊,這樣這部分我就有辦法來處理」。於是,有關係就沒關係的地主,再一次地過關了。

第三,「沒有合理來源的7千多萬現金與人頭帳戶」,邱顯智表示,林縣長的薪水大約每月15萬,另外還有每個月3萬元的租金收入,每個月18萬多,但是卻有7844萬9千元的現金,「錢是從哪裡來的?林縣長沒能給出合理的解釋。」他更爆料,林姿妙甚至還和七個人與一間建設公司借了銀行帳戶,甚至約定每次使用支付1~3%的對價,鉅額的金錢和精心的操作,也讓人擔心起訴書所揭露的個案,只是縣長違法亂紀、謀取不正利益的冰山一角。

邱顯智表示,希望相關案件可以獲得更徹底的調查,將縣府貪腐的系統連根拔起,甚至根本扭轉地方政府「依長官指示辦事」而不是「依法行政」的公務文化。

加入 @setn 好友 #2022宜蘭縣長縣議員選舉

【#直播中LIVE】【20240426】彩券開獎
大數據推薦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