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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開槍不用寫報告?警曝心聲:漫長訴訟才可怕

記者徐湘芸、鄭翔仁/台北報導

台南殺警案造成2名警員不幸殉職,用槍時機也引發討論,為了讓第一線員警可以安心使用槍械,警政署表示,未來單純用槍案件不必再寫職務報告。不過對前線員警來說,寫報告並不可怕,而是後續漫長的訴訟和賠償問題,對此警政署也表示,目前警械修正草案已送立院審議,正加速推動,希望能在下個會期通過。

警政署表示,警械修正草案已送立院審議

▲警政署表示,警械修正草案已送立院審議。

警方對空鳴槍,連轟5槍示警,員警面對用槍時機經常遲疑,就是擔心後續不僅要寫報告還可能挨告。

警政署副署長林順家:「如果僅是單純的對空鳴槍,沒有造成人員的傷亡或是財損的案件,用在工作記錄簿(撰寫)。」

警政署喊出2大情況,若是對空鳴槍或未造成財損就不用寫書面報告,但員警站在第一線,情況總是變化多端。

員警面對用槍時機經常遲疑,就是擔心後續挨告

▲員警面對用槍時機經常遲疑,就是擔心後續挨告。

去年4月新北市一名員警連開2槍攔阻拒檢車輛,意外擊斃副駕駛女乘客,讓死者家屬質疑執法過當提告殺人罪嫌,檢察官調查,並重建現場彈道,認定員警符合合法用槍,最終給予不起訴處份。

2011年台北市內湖區也有類似案件,當時一名林姓男子手持水果刀還挾持自己父親,情急之下警方連開5槍,導致林姓男子身中2槍倒地,遭家屬質疑警方執法過當,對員警來說漫常的訴訟才是警方用槍的最大顧忌。

內湖也曾發生員警開槍遭家屬質疑執法過當的事件

▲內湖也曾發生員警開槍遭家屬質疑執法過當的事件。

資深刑警:「寫報告其實沒有很困難,如果傷人或是把對方打死,那後續面對冗長的司法訴訟,還有必須要賠償家屬金額,這兩個關鍵點才是造成員警不敢開槍的主因。」

警政署回應,目前警械使用條例修正草案已經送立法院審議,盼能在下個會期通過,保障員警的執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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