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下狠手砍殺南軟OL前女友「刺臉毀容」 男落網稱不認識她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 8/30 14:19 發稿 | 15:30 更新:新增影音 】

南港40歲陳姓前男友砍殺29歲葉姓前女友,派出所詢問後送往南港分局偵查隊。(圖/記者李依璇攝影)

▲南港40歲陳姓前男友砍殺29歲葉姓前女友,派出所詢問後送往南港分局偵查隊。(圖/記者李依璇攝影)

40歲陳姓男子求復合不成,昨日在南港軟體園區埋伏砍殺29歲葉姓前女友,她雖持有2張保護令,但仍被砍至重傷,臉部、胸、腰部多處中刀,葉女死命抵抗,直到熱心路人出手幫忙才躲過一劫,目前在醫院救治中,未來康復之路漫長。陳男今(30)日上午在南港派出所進行警詢筆錄,下午2點左右送往偵查隊,全案朝殺人未遂罪偵辦。據悉,陳男對案發過程多辯稱不知道、不記得,即使警方出示監視器畫面,他仍堅稱「不認識對方」。

陳男被帶往南港分局。(圖/記者李依璇攝影)

▲陳男被帶往南港分局。(圖/記者李依璇攝影)

女方家屬昨天接獲警方通知抵達醫院,看見葉女傷勢難忍悲憤,告訴員警陳男是葉女的前男友,兩人曾短暫交往,期間葉女認為對方有恐怖情人跡象,今年4月間分手,陳男多次傳訊息給葉女,讓葉女不堪其擾,而在《跟蹤騷擾防制法》6月正式上路後,葉女向新北市海山分局提告陳男涉嫌恐嚇,最後法院審理認定陳男確實有對葉女恐嚇騷擾行為,依法核發保護令,陳男卻無視法院令狀,持續騷擾葉女,就連她換工作也不放過。

陳男今天上午在南港派出所警詢,要求有律師在場才要筆錄,警方因此替他申請法扶律師,但律師到場後陳男又拒絕對方陪同,堅持要自聘律師,員警只好聯繫家屬代為聘請律師,直到委任律師到場才開始筆錄。

不過,陳男除了回答年籍姓名等問題外,對於案情一概推稱「不知道」、「不記得」,更強調不認識被害人。陳男下午2點被警方帶往偵查隊進行移送程序,面對記者詢問「為何下這麼狠手?」,陳男眼神飄移,全程不發一語。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