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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製造假車禍⋯讓通訊行甜姐兒「慢慢死」!不讓渣男逃死檢出手了

記者林昱孜/屏東報導

  通訊行甜姐兒遭擄殺促跟騷法上路,然而嫌犯黃東明一審竟逃死,家屬難以接受。(圖/翻攝畫面)

 ▲ 通訊行甜姐兒遭擄殺促跟騷法上路,然而嫌犯黃東明一審竟逃死,家屬難以接受。(圖/翻攝畫面)

最新消息,屏東一名在通訊行上班的甜姐兒曾姓女子(29歲),於去年4月9日下班途中,遭愛慕者黃東明(55歲)製造假車禍擄走後殺害,屏東地方法院一審依強制罪、殺人等罪判黃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屏東地檢署認原審判決刑期過輕,22日依法提起上訴。

檢方調查,嫌犯黃東明於110年2月4日開始,因為愛慕曾姓女子,就曾多次假藉門號續約等理由騷擾,曾女不堪其擾甚至向警方提告追訴,不料,黃東明竟由愛生恨,基於殺人及強制猥褻之犯意,於4月9日借用友人自小客車,在曾女下班後尾隨,並製造假車禍。

  通訊行甜姐兒遭擄殺,嫌犯黃東明一審逃死,檢方23日提出上訴。(圖/當事人臉書)

 ▲ 通訊行甜姐兒遭擄殺,嫌犯黃東明一審逃死,檢方23日提出上訴。(圖/當事人臉書)

曾女被撞倒在地,頭部、膝蓋都有傷勢並陷入昏迷,黃東明竟將曾女載往空屋綑綁並控制行動,甚至還藉此親吻曾女,最後曾女因為苦無對外求助的機會,不幸身亡。屏東地檢署認為黃東明犯後無悔意,態度惡劣至極,要求法院從重量刑,全案偵結起訴;屏東地院日前以強制罪及殺人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月及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一出引發爭議,屏東地檢署收受判決後,認為嫌犯黃東明試圖以精神疾病規避處罰,且死者遭猛力撞擊致多處骨折及撕裂傷,再遭被告拘禁空屋斷絕生機,係在極度痛苦中慢慢流逝生命而死,視被害人生命為草芥,手段兇殘、泯滅人性,認為原審僅量處強制罪有期徒刑4月、殺人罪無期徒刑,實屬過輕,令驟逝親人、天倫夢碎之死者家屬情何以堪,被害人家屬亦不服判決,檢方依法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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