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審承審法官同一人 法官迴避制度引討論

記者于成虎、虞淳雅/台北報導

法官迴避的議題一直以來備受討論,尤其曾經參與過前次審判的法官,又參與下次審判,是否會造成判決不公等爭議,全國律師人權保護委員會,舉辦學術研討會,期盼外界正視這項議題,以保障人民訴訟權,符合公平法院精神。

戴著帽T頭低低,他是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因為涉嫌炒作TDR遭起訴,經4年審理,一審遭「重判18年徒刑」,鍾文智不服上訴二審,沒想到二審法官,竟是一審合議庭成員,這樣子一審二審都遇到同一個法官的案例,恐怕不是個案,法官迴避研討會,期盼各界對這項議題提高關注。

全國律師聯合會副理事長許雅芬:「讓我們的這個迴避制度,跟迴避的實務上的見解,能夠再有一些突破。」

全國律師聯合會人權保護委員會,攜手相關單位,舉辦公平法院及法官回避研討會,也提到雖然同一案件不同層級審判,碰到相同法官的事件近年來較少,但並非不會發生,恐怕侵害民眾權益。

全國律師聯合會人權保護委員會主委李奇芳:「之前判我有罪的法官,現在又再次來審理我是不是符合再審,那一般而言法官他不會自己打自己的臉,對民眾的訴訟權保障是非常的不周全,聲請法官迴避的制度,其中包含了如果法官曾經審理過相關的案件,透過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可以向法院聲請(法官迴避)。」

法官迴避議題引發諸多討論,學術研討會集結法界菁英,探討現行制度下的不足,幫助保證人民的訟訴權維持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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