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案2共犯想逃 檢開拘票後到案了!9被告判刑定讞已全入獄

記者莊沛儀/綜合報導

劉芯彤、曾威豪是夜店殺警案的始作俑者。(圖/翻攝自臉書)

▲劉芯彤、曾威豪是夜店殺警案的始作俑者。(圖/翻攝自臉書)

台北市信義分局警員薛貞國,在2014年9月凌晨,前往夜店關切聚眾事件,卻遭70多名幫派成員持棍棒及刀械圍毆致死;其中主嫌曾威豪及劉芯彤各判8年徒刑定讞,目前已入獄服刑,但同案遭判刑定讞的共犯張昱謙、劉瀚陽,卻未在指定時間向台北地檢署及宜蘭地檢署執行科報到而遭拘提,不過2人已分別於上周五(21日)及本周一(24日)到案,9名遭判刑定讞的被告現已全數入獄。

回顧整起案件,2014年9月13日凌晨時分,知名燈具商友昌實業小開曾威豪、女友劉芯彤夥同一群幫派成員,一同前往信義區知名夜店「Spark」消費,卻與鄰桌客人發生衝突,遭夜店安管強制驅離;曾威豪與劉芯彤不甘受辱,隨即透過群組號召「中山聯盟」成員集合,夜店圍事趕緊聯繫薛貞國到場幫忙。

劉芯彤及曾威豪遭判刑8年定讞,現已入獄服刑。(圖/資料照)

▲劉芯彤及曾威豪遭判刑8年定讞,現已入獄服刑。(圖/資料照)

薛貞國與另名同事趕抵夜店後,一腳踹向曾威豪,曾威豪一氣之下發動反擊,數十名黑衣人分持棍棒、紅絨柱等物品圍毆,薛貞國頭部遭受致命攻擊,後來支援警力到場,隨即將薛貞國送醫救治,經醫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檢警陸續逮捕70餘人到案並起訴。

夜店殺警案二審期間,曾威豪與劉芯彤結婚,已育有2名子女;一審法官依照殺人、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等罪判刑,曾威豪被判8年6月徒刑,劉芯彤則是9年徒刑;二審法官認定,主嫌均涉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罪,因此曾威豪改判10年徒刑、劉芯彤則維持9年徒刑。

最高法院將曾威豪、劉芯彤等9人發回更審,其中曾威豪、劉芯彤論刑部分,更一審法官均酌減判刑8年,其餘7名共犯葉品成、王思凱、樊豪、張繼誠、劉瀚陽、王俊傑、張昱謙分別判10年6月到7年不等刑期;全案經檢方再上訴,最高法院予以駁回,全案定讞,9人也都於近日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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