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被同事「1刀穿胸腔死」癌母遺言望兇手判死刑 結果15年定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洪男(紅圈處)辯稱沒有殺人故意,只是為了教訓同事。(圖/資料畫面)

▲洪男(紅圈處)辯稱沒有殺人故意,只是為了教訓同事。(圖/資料畫面)

基隆市一名擔任派遣工39歲洪姓男子,因與37歲顏姓同事發生口角,竟持水果刀連刺3刀,其中1刀貫穿顏男胸腔,顏男傷重不治。顏男罹患癌症的母親生前傷心欲絕,希望法官判處洪男死刑或無期徒刑,不過一審、二審皆判15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2021年9月1日下午6點多,本就相處不睦的洪男、顏男發生口角。洪男氣不過,跑到附近便利商店買了把水果刀,返回找顏男。一見到顏男,便以水果刀刺向顏男的後頸部,之後棄刀逃逸,但仍被逮回來。而顏男胸腔大出血,傷重不治。

洪男到案後供稱只是想教訓顏男,沒有殺人犯意,也是因為顏男先出言恐嚇,才會買刀防身。顏男的親友則控訴,洪男下手之重,其中1刀幾乎貫穿胸腔。顏男的母親罹患癌症,兒子被殺死,讓她傷心欲絕,洪男也一句道歉都沒,病情惡化過世。當時顏母遺言,希望法官判洪男死刑或是無期徒刑。

不過一審、二審皆認為洪男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但洪男迄今皆未付賠償金,考量其犯罪動機、目的等,家屬請求量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不符罪刑相當原則,依殺人罪判刑15年。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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