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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旅館沐浴乳回家被抓包!命理師偷吃女學生 「小三68歲」妻臉綠

社會中心/鄭餘蓉報導

台北地院判定,王男與大12歲的女學生有不當交往行為,判2人需賠償40萬元給洪女。(圖/資料照)

▲台北地院判定,王男與大12歲的女學生有不當交往行為,判2人需賠償40萬元給洪女。(圖/資料照)

台北市一名洪姓女子控訴,擔任命理授課老師的王姓丈夫行跡有異,家中浴室更出現貼有酒店、旅館標籤的盥洗用品,一查才發現老公在外偷搞婚外情,對象竟是在課堂上認識的68歲鄭姓女學生,氣得提告求償。對此,台北地院認定兩人行徑已侵害配偶權,判須連帶賠償40萬元給洪女,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洪女主張,她和王男於2014年結婚,王男有美國碩士學位,多年來沒有固定工作,2015年經過她介紹才認識命理老師,進而學習紫微斗數等知識,成為命理授課老師。

洪女指稱,老公開始命理師工作後,曾多次提起在課堂上認識一位非常有錢的學生鄭女,女方多次在半夜打電話給老公,老公又不願對此解釋,讓她心生疑慮。

洪女表示,兩人多次為了此事吵架,2021年2月開始,她發現老公行跡有異,常常不接電話,告知的行蹤、消費地點也和信用卡帳單顯示的資料不一致,後來又在浴室發現貼有酒店標籤的沐浴乳、洗髮乳和漱口水等用品,她質問老公,卻反被趕出家門。

判決書指出,王男反駁上述指控,強調他和鄭女僅止於師生情誼,沒有發生任何有失分寸的行為,鄭女比他年長12歲,行動不便又罹患疾病,容易踩空摔倒,他才出於善意攙扶對方行走,何況行蹤地點與消費地點不同、浴室有旅館標籤用品也不能證明他有婚外情,他也沒有將妻子趕出門,是妻子自己拎著行李離家出走。

但台北地院指出,從洪女提供的照片看來,鄭女可行動自如,不需要攙扶,兩人還被拍到牽手、挽臂、逛街、逛超市、吃飯談笑等畫面,與一般情侶間親密互動相似,住房紀錄也顯示兩人曾同宿一房,顯見有不當交往行為,已逾一般男女朋友正常交往關係之分際及界線,因此判2人需賠償40萬元給王女。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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