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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用電不能超過170度!她無視房東「警告」下場超慘

生活中心/柯美儀報導

房東要求原PO搬離租屋處。(圖/翻攝自Pixabay)

▲房東要求原PO搬離租屋處。(圖/翻攝自Pixabay)

在外租屋,房東扮演重要角色。近日一名網友抱怨,今年夏天繳完房租後,房東就一直唸她「用電過高」,但她並沒有理會對方的警告。直到最近房東發現她的水電用量超出預期,竟然要趕她走,讓她相當傻眼。

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今年是她住在租屋處第3年,然而今年夏天開始每當她繳完房租水電後,房東就會唸她「用電過高」,要她省電,甚至規定她一個月的用電量不能超過170度。面對房東的要求,原PO都抱持「不理會態度」,因為合約沒有註明且她都有按時付錢。

原PO說,房東規定電費一度4.5元,水費一度30元,以用電量不可超過170度來看,算下來每個月電費不得超過765元。但因為她很怕熱,所以冷氣都會開整晚,也都會搭配電風扇,且她偶爾還會帶朋友回來住,所以今年水電費加起來最多曾達到1520元左右。如今房東看到她用水、用電過多,外加帶朋友回家,決定要把她趕走。

原PO無奈地說,先前在簽合約時,房東答應朋友可以到租屋處短暫住幾天、長期不行,至於電量限制,合約上並沒有註明,她也不記得對方有口頭說過。現在房東要趕她走,還要她給出搬離的時間,「我現在要怎麼做比較好,是要直接跟他說時間還是等他來催我要搬家?」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表示,「口頭合約也是有契約效力,只是房東如果要舉證,證明他有跟你約定用電量,他沒有書面資料很難證明而已」、「你有繳電費房東幹嘛還要管你電用多少?好奇怪」、「你有準時付錢,他應該沒資格管你」、「水費也太貴了吧,1度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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