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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警臉書罵所長「垃圾」、「沒懶趴」辯言論自由 判決結果出爐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施姓警員開單惹爭議,還自行製作梗圖超渡違停。(圖/翻攝自施姓員警粉專)

▲施姓警員開單惹爭議,還自行製作梗圖超渡違停。(圖/翻攝自施姓員警粉專)

台中市警察局施姓派出所警員因不滿紀姓所長,去年在私人臉書「白嵐曉」點名辱罵他「垃圾」、「沒懶趴」挨告。施員雖辯稱,他是針對具體事件發表評論,屬言論自由。台中地院審結,認為施員已知自己的言論可能觸法仍為之,客觀上已超越合理評論範圍,依公然侮辱罪判20日拘役,易科2萬元罰金。全案可上訴。

施姓警員單月開300張罰單,遭分局調職。(圖/翻攝粉專)

▲施姓警員單月開300張罰單,遭分局調職。(圖/翻攝粉專)

在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水湳派出所服務的警員施姓男子,本身擔任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經常在網路為基層員警發聲。他在北屯區單月開出300張罰單,引發民怨,更與所長相處不睦,今年5月「突然」遭調往大甲分局的派出所。他在民代陪同下開記者會痛批,分局因他深夜在騎樓開違停罰單才有「懲罰性調動」,但分局否認。

判決書指出,施員因不滿紀姓所長管理,110年11月16日在私人臉書「白嵐曉」發文指出,「我就說這個所長所做所為跟垃圾一樣」,並指名道姓「我就是講紀○○」;今年3月12日,施員再因派出所服裝規定發文說,「異於常人沒懶趴的主管趕快下台好嗎?」紀姓所長得知後,對他提告妨害名譽。

施員向法官表示,他是針對具體事件發表評論,屬於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範圍。第一則貼文是因為紀姓所長看到同仁,中午12點在派出所內用餐要求寫報告。他認為紀不讓警員用餐的行為很低劣,才會說他所為跟垃圾一樣。

法官認為,該名同仁中午12點起開始上班,但他未先用餐再來上班,而是在派出所用餐到12點40分才出勤,所長才要求他寫報告。施員未還原完整事發經過,在貼文中故意使用「垃圾」一詞評論,已足以貶損紀姓所長的人格及社會評價。

施姓警員遭調職後,仍持續密集取締違停。(圖/翻攝自飛天柯基警再一次詛咒世界)

▲施姓警員遭調職後,仍持續密集取締違停。(圖/翻攝自飛天柯基警再一次詛咒世界)

施員針對第二則貼文也辯稱,因為紀姓所長不讓同仁投票表決服裝換季,不顧警員健康,很沒擔當,所以才說他沒懶趴。法官認為,換季考量因素很多,每人冷熱感受不同,所長不讓警員投票表決,與是否有擔當無關。

另外,施員今年2月就曾發文說,「反正我早就抱好年年考績不要的決心」、「我就是每年花兩萬塊買一整年的快樂,反正所長還會調整」、「我就讓他看看我能在不碰觸法律底線的狀況下,嘴巴多嗆多賤」。可見施員平日就已對紀姓所長有許多不滿,知道自己的言論內容可能觸法,已構成公然侮辱。

法官審酌,施員2次貼文已犯公然侮辱罪,各判拘役10日、15日,合併應執行2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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