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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案衛福部、新北市府6大缺失曝 監察院:有傷政府威信

記者高逸帆/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男童恩恩因確診新冠肺炎不幸離世,是我國首例兒童染疫後引發腦炎重症致死個案。監察院今(27)日召開記者會,糾正衛福部與新北市政府。糾正內容包括,衛福部的隔離通知書範本用語有欠明確、1922專線未能得知正確緊急就醫訊息、新北市府未落實緊急醫療救護、未能建置有效緊急聯絡管道、不斷重複確認個資,以及拒絕提供橫向聯繫音檔等,有傷政府威信。

監察院糾正衛福部、新北市府,共計六大缺失(圖/記者高逸帆攝影)

▲監察院糾正衛福部、新北市府,共計六大缺失(圖/記者高逸帆攝影)

監察委員趙永清、葉大華、蘇麗瓊針對恩恩案申請自動調查。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內政及族群委員會聯席會議於12月21日通過調查報告,指出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均未善盡職責,因此糾正衛福部與新北市政府,並促請該等機關就兒童緊急醫療救護相關問題落實檢討改善。

針對衛福部,監察院指出,衛福部於恩恩案發生一周後,於111年4月21日修正「隔離通知書」範本,並在緊急避難例示文字明確增列「或需緊急外出就醫」,顯見修正前的範本規範用語有欠明確。

此外,監察院表示,危急案件應可透過1922專線「得知正確緊急就醫訊息」、「及時協助通報及聯繫處理」,本為主管機關的職責義務,疾管署並未律定危急案件的通報處理時效並確保提供有效及時聯繫處理管道,難卸委辦機關之責,衛福部難辭督導不周之咎,應督促所屬確實檢討改善。

針對新北市府,監察院說明,消防局雖無故意延宕,不過疏於修正「處理流程圖」且教育訓練不足,派車程序究與消防署及新北市之消防應變指引有所未合,新北市消防局雖設有「防疫派遣中心」,然名過其實,並未落實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及確實遵守消防署訂頒之「消防機關應變指引」,難卸疏失之責。

監察院也說,衛生單位人員雖無怠勤,但中和區衛生所於疫情期間疏未調整電話自動語音答覆內容,又將24小時緊急聯絡專線之說明置於語音最後,民眾難以注意。就機關職責而言,新北市衛生局負有提供民眾緊急送醫諮詢及協助消防局迅速指定後送醫院之義務,未能建置其他有效緊急聯繫管道,仍難辭其咎。

監察院指出,本案情況危急,不過錄音譯文顯示,新北市消防局與家屬間之往來通話及消防局與衛生局間之往來通話,聯繫處理過程中竟有6通電話一再重複確認個案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地址等個資,顯示行政效能不彰。

監察院表示,新北市府未具體說明理由及法律依據,任由消防局以恩恩家屬非當事人為由,拒絕提供機關間聯繫錄音檔或完整錄音譯文,不僅行政處分有不符明確性之程序違法,實體上亦缺乏正當性。新北市政府對於相關疑點未能積極督促所屬妥為說明,有傷政府威信,處置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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