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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林杏兒樁腳賄選案蕭景田800萬交保 檢方提起抗告:翻牆落跑在先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蕭景田(中,藍衣)獲800萬元交保。(圖/翻攝畫面)

▲蕭景田(中,藍衣)獲800萬元交保。(圖/翻攝畫面)

檢調偵辦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涉嫌提供資金,讓台北市議員林杏兒樁腳現金賄選案,士林地檢署3日以有逃亡、串供滅證之虞,將蕭景田聲請羈押禁見,不過士林地方法院開庭後,裁定800萬元交保。對此,士檢認為原裁定顯有不當,依法提起抗告。

按程序,若檢方抗告成功,士林地方法院將重開羈押庭,決定是否將蕭景田羈押或維持交保。

士檢表示,蕭景田在案發後先是逃逸,歸案後說法又避重就輕,顯然畏罪避刑,若不羈押禁見,恐有逃亡或進一步串證滅證的風險。

另蕭男的供述內容與卷內事證不符,又有實質影響證人的機會,此串證滅證之風險,非具保能除去。加上蕭男有翻牆逃亡之事實,參酌其工作、資歷等,足認蕭男於發現案情發展對其不利時,規避審判或重罪執行而逃亡之蓋然性顯然甚高。綜上,原裁定顯有不當,因此依法提起抗告。

檢調獲報,國民黨士林、北投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等人,涉嫌以現金6000元至1萬元不等金額,向里長買票,不少收到錢的里長因害怕而不敢動用。檢調追查後,懷疑這筆賄選資金與蕭景田有關,2022年12月26日進行搜索,並約談曾繁川、蕭景田等人。訊後,曾繁川被以5萬元交保候傳,蕭景田則未到案。

同年12月27日,檢調再度發動約談,包括林杏兒、多名里長,皆被以證人身分接受訊問,訊後請回。蕭景田依舊未到案。2天後,士檢正式對蕭景田發布通緝,並對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3日,蕭景田在律師陪同下,主動到士林地檢署投案,檢方訊後,認為蕭景田涉犯違反公務員選舉罷免法犯嫌重大,有逃亡、串供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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