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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鬥選手倒地昏迷「切結書」可卸責?律師提示「傷勢是重要指標」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律師李茂增指出,一般傷害沒有責任,但若將對方打到重傷、死亡,相關責任還是會被追究。(圖/翻攝畫面)

▲律師李茂增指出,一般傷害沒有責任,但若將對方打到重傷、死亡,相關責任還是會被追究。(圖/翻攝畫面)

高雄左營真武會館將場地出租給格鬥賽主辦單位,但其中一名林姓選手卻在賽事過程中昏厥送醫,被判定有腦損傷且陷入昏迷,事後警方獲悉開始究責,通知場主、主辦單位、與林男對戰的白姓選手到案說明,不過主辦單位接受警方約談當下,表示選手們在賽前都有簽署切結書,讓外界認為有卸責嫌疑,相關法律責任該如何界定,律師李茂增也給出答案。

茂揚法律事務所律師李茂增表示,在這類的拳擊、格鬥競技的比賽中,運動選手在有簽立生死狀的情況下,如果因此造成對手受到「一般傷害」的話,等於得到被害人的承諾,這部分沒有民、刑事的責任,但如果因為比賽導致對手發生重傷,甚至死亡的結果,雖然有簽立生死狀,但仍要負起相關的民、刑事責任。

回顧這起案件,真武會館將場地出租給「拳願娛樂格鬥賽」主辦單位,不過在7日的賽程中,剛打完比賽的林姓選手(30歲)突發性跌坐後昏厥失去意識,所幸主辦方賽前已有3名EMT人員在現場待命,由工作人員抬到擔架上緊急送往榮總,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中,昏迷指數只有3,相當不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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