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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夫辱妻「漚梨仔」 公婆面前痛毆還命子女剪壞她證件下場曝光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人妻長期遭家暴夫辱罵,甚至當著公婆面前毆打。(示意圖/Pixabay)

▲人妻長期遭家暴夫辱罵,甚至當著公婆面前毆打。(示意圖/Pixabay)

台中市許姓男子婚後長期為了生活瑣事辱罵妻子,除飆三字經還罵「漚梨仔(台語,奧來啊同音)」、「垃圾鄉下人」,甚至在公婆面前動手毆打她,還命令子女剪壞她的證件,讓她嚇到搬回娘家並申請保護令。人妻心寒向法院訴請離婚,台中地院審結,認為2人婚姻已破裂,判准離婚。

判決書指出,人妻與許姓男子結婚已12年,生有2名子女。許男卻在婚後常常對她言語暴力、情緒勒索還有精神虐待,除經常用國台語飆罵她三字經外,更用台語「漚梨仔」、「垃圾鄉下人」等不堪入耳的言語嘲諷。110年10月某日,許男還當著公婆面,對她動手毆打,她為了避免再受害只好搬回娘家,也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人妻控訴,許男從未避諱當眾毆打她,可見已視為理所當然。她隱忍多年與包容,沒讓老公真心悔悟,反而換來變本加厲拳腳相向,造成自己身心受創。他甚至親自或指使小孩剪掉她的行照、駕照和存摺,故意拿去她上班地點丟棄,害她飽受眾人指點,認為夫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許男卻在法院通知後仍未到庭辯論,也未提出任何書狀聲明。

法官認為,人妻指控遭丈夫毆打、言語辱罵等,除提出錄音等相關證據,也有法院核發保護令為證,堪認妻子主張為真實。審酌許男毆打妻子、常言語嘲諷辱罵,並威脅要求她回家處理小孩事務、家務,造成夫妻感情裂痕更深,彼此分居已長達1年,已有難維持婚姻重大事由,判准2人離婚。全案可上訴。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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