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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法官涉性侵仍在職 律師提出質疑:高層護航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原能會主委謝曉星涉性騷案,遭到行政院長蘇貞昌拔官免職,並送監察院調查。不過卻有高院法官涉嫌性侵卻依然在職,律師質疑,司法院這樣的官官相護,是否會讓司法形象更為惡化?

高院法官涉嫌性侵依然在職,律師提出質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高院法官涉嫌性侵依然在職,律師提出質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悉,該名被點名的高院法官,在民國105年和妻子協議離婚,非但贍養費都不願支付,甚至在離婚後的第24天,僅僅懷疑前妻在未離婚前早已紅杏出牆,竟罔顧自己是法官的身分,居然直接闖入前妻住處,以暴力方式性侵得逞。前妻告上法院後,民庭法官判處紀姓法官須給付168萬元給前妻。

不過,循理此事已嚴重違反法官倫理,更是敗壞官箴的重大惡行,檢察官知有犯罪事實,應主動偵辦,但司法高層竟對諸多媒體、各界民眾,以及立法委員的抨擊聲浪,充耳不聞、強力護航,試圖掩蓋紀姓法官違法亂紀的行為。

律師認為,法官確實擁有審判獨立的金鐘罩,但法律賦予法官獨立審判的權力,目的是捍衛法官審案的公正性,保障法官不受外界干擾,但法官不能拿雞毛當令箭,一旦法官自身違法,豈可慌稱因審理案件得罪被告,醜聞才會被揭發?

律師強調,性侵是公訴罪,法官性侵更是司法的一大醜聞,臺灣司法改革的路走得如此漫長、如此艱辛,為何民眾還是不信任法官?不相信司法?其關鍵絕非司法制度有問題,有問題的永遠都是「人」,永遠還是法官的「品操」,面對法官性侵,司法院的態度顯得比行政院更加保守、更為無能,難道擱置不處理,司法的形象就不會受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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