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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相鼓勵犯罪?肇逃刑責竟比酒駕還低 律師吐「可怕後果」:嚴重漏洞

社會中心/蕭宥宸報導

目前法律規定,肇逃刑責竟比酒駕來得低。(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目前法律規定,肇逃刑責竟比酒駕來得低。(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去年台中有名退休女教師一家四口到台東旅遊,卻遭酒駕小貨車追撞後肇逃,導致女教師送醫不治。對此,有律師指出,據目前法律規定,「肇事逃逸」刑責較「酒駕致死」來得低,容易被有心人士鑽漏洞,導致更多酒駕受害者錯過搶救時機、白白送命。呼籲大眾關注此議題,一起提倡修法。

攤開我國法典,《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時,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致死或重傷而逃逸者,則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然而《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酒駕致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簡單來說,肇逃最多因致死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而要是酒駕致死則會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刑責,還得付出最高200萬元罰金。

「毒蕭律師」透過IG影片表示,這是超級嚴重的法律漏洞,這就導致有些人心存僥倖,酒駕撞死人後直接逃逸,等到酒精完全代謝後才到案說明。而這樣竟然比待在現場報警、並替傷者叫救護車的刑責還低!

毒蕭律師指出,這個漏洞在6、7年前就曾被拿出來討論,但直到現在都還沒有改正,不知道有多少人因此白白生去生命。他也強調,指出這個議題,並非教唆、建議任何人從事犯罪或以此脫罪,是想懇求大家關注這個議題,一起提倡修法。

他並提醒民眾,開車不喝酒,發生車禍要留在現場報警、叫救護車,避免損害擴大。

觀看「毒蕭律師」影片請點此:https://reurl.cc/lZEY2j

 
 
 
 
 
 
 
 
 
 
 
 
 
 
 
 

 

▲ 毒蕭律師IG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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