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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達瑞批柯志恩論文「學術不倫」挨告選罷法 可受公評!不起訴確定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翁達瑞另被調查局調查官余正煌、新竹市長高虹安提告,皆仍在偵辦中。(圖/資料畫面)

▲翁達瑞另被調查局調查官余正煌、新竹市長高虹安提告,皆仍在偵辦中。(圖/資料畫面)

九合一大選期間,本名陳時奮的網紅「翁達瑞」因透過臉書,質疑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柯志恩的論文「學術不倫」、「自我抄襲」等,被告妨害名譽、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為陳男的言論可受公評,給予不起訴處分。因柯志恩本身並未提告,沒有告訴人,不得再議,不起訴確定。

陳時奮被控於九合一大選期間,在臉書上發文質疑柯志恩在2004年間發表的2篇期刊論文「後設認知導向之創造思考模式在教學之應用」、「融合後設認知之創造思考教學方案在師資培育課程之應用」有一稿兩投、自我抄襲等疑慮,痛批「學術不倫」。當時柯志恩任職淡江大學教育心理與諮商研究所副教授兼所長,要求淡大應啟動調查並嚴懲。

柯志恩則在第一時間透過高雄市議會黨團發表聲明,反嗆陳時奮,並強調自己的論文,圖書館都查得到,不排除提告。事後有律師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陳時奮加重誹謗、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不過檢方認為,加重誹謗為告訴乃論,該名律師並未受柯志恩委任,因此告訴不合法。

選罷法部分,陳時奮強調自己也是學者出身,看完柯志恩的論文,因此覺得有自我抄襲等疑慮,但因柯志恩參選高雄市長,論文一事可受公評,他沒違法。

檢方調查後認為,論文確實為可受公評之事,且陳男經過合理查證,無傳播不實事項意圖使人當選之情,給予陳時奮不起訴處分。柯志恩因未提告,無告訴人,陳時奮不起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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