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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公疼「長孫」大方送5筆土地 地政士教1招免立遺囑、免繳稅省爭議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位阿公想把名下8筆土地分給長孫,資深地政士提供一招,讓阿公順利贈與5筆土地又可免繳稅。(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土地/資料照)

▲新北市一位阿公想把名下8筆土地分給長孫,資深地政士提供一招,讓阿公順利贈與5筆土地又可免繳稅。(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土地/資料照)

俗話說「公嬤疼大孫,父母疼屘子」,老一輩認為長孫責任重大,常會多分一點財產來表示疼愛。新北市一位名下有8筆土地的阿公,想把土地送給長孫,但考量到贈與之後必須還得繳一筆為數不小的贈與稅,若立遺囑也有特留分的爭議,資深地政士分享一招,讓阿公順利把5筆土地送給長孫,且不用繳稅,未來還可以再跟其他子孫共同繼承其他土地。

老人家面臨財產傳承問題,總是傷透腦筋,該如何才能把財產移轉給想贈與的人,又不必繳納高額贈與稅。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分享,新北市一位阿公日前到事務所求助,表示他名下很多土地,想多分一點給長孫,由於長孫並非第一順位繼承人,沒有繼承權,只能透過遺囑辦理,但立遺囑會有特留分的糾紛,萬一先贈與,還得籌一筆錢繳贈與稅。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鄭文在透過國稅局申請阿公財產清冊,查出阿公名下共有8筆土地,其中有2筆農地、3筆公共設施保留地,另外3筆為一般土地。依照稅法規定,一般土地若辦理贈與或透過買賣方式送給長孫,需繳納贈與稅和增值稅,可以先保留等以後再說。

至於農地以及公共設施保留地,依稅法規定,若贈與長孫,免增值稅也不課徵贈與稅,未來長孫出售該土地時,依照新制房地合一稅法4-5條的規定,免課徵房地合一稅。雖然用繼承方式也一樣免稅,但繼承會有特留分的問題,而生前贈與可免去特留分爭議,既能節稅,也順利達成老人家的心願,把名下5筆土地通通送給長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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