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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禮安敗北!槓前東家福茂唱片 二審大逆轉「連本帶利要賠488萬」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韋禮安與前東家合約纏訟3年。(記者楊澍攝影)

▲韋禮安與前東家合約纏訟3年。(記者楊澍攝影)

36歲創作歌手韋禮安被前東家福茂唱片認定擅自終止契約,提告並且求償1038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韋禮安並無違約,判決免賠。二審逆轉,高院今(21)判韋禮安敗訴須賠償488萬。全案仍可上訴。

韋禮安2006年底報名參加華視《快樂星期天》在台灣大學舉辦的第一屆〈校園歌喉戰〉,冠軍賽以一曲《You're beautiful》奪得總冠軍,正式進軍演藝圈,一路順風順水,他2018告別合作10年的前東家福茂唱片,自行成立公司,雙方為此對簿公堂。

韋禮安。(圖/The Orchard提供)

▲韋禮安。(圖/The Orchard提供)

福茂唱片主張,與韋禮安簽訂的並非制式合約,原定雙方合作於2014年3月31日期滿,但考量到韋禮安是創作型歌手,每年可創作多少歌曲取決於創作能量,不一定能在合約期滿前完成,因此合約附加「自動延長條款」,明定韋禮安需發行8張專輯或90首歌,才算期滿。福茂唱片表示,韋禮安擅自終止合約,因此求償律師費15萬元,以及終止合約後所失利益1038萬6433元

不過北院2020年11月6日宣判韋禮安一審勝訴,並指其至2018年已創作達95首歌曲達到約定條件,認定韋禮安依合約規定解約,福茂不能求償千萬損失,駁回福茂請求。

福茂上訴,高等法院二審認為雙方合約適用委任契約,韋禮安確實可以終止,但經重新計算創作歌曲後,韋禮安只創作88首歌曲,沒有達到期滿條件,依據金額連本帶利須賠償488萬6012元本息。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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