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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大罵市議員邱于軒「垃圾議員」 網友衝動結果要賠20萬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網友在臉書粉專辱罵邱于軒「垃圾議員」,高雄高分院判賠20萬元。(資料照/記者林昱孜攝影)

▲網友在臉書粉專辱罵邱于軒「垃圾議員」,高雄高分院判賠20萬元。(資料照/記者林昱孜攝影)

高雄吳姓網友2019年間在在臉書粉專「打馬悍將粉絲團」辱罵國民黨籍議員邱于軒,事後被邱女一狀告上法院,並求償30萬元精神撫慰金,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吳男言論屬於人身攻擊,判決吳男賠償20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這起案件發生在2019年5月9日,吳姓網友在臉書「打馬悍將粉絲團」,攻擊邱于軒「垃圾議員」、「還不夠垃圾?」、「垃圾的玻璃心」等言論,事後遭邱女提告並求償神撫慰金1元,還要登報道歉。

不過吳男在庭審時又指出,法律對於評論公共利益與代議士職責,應有最大限度之維護,認為發言有關公共利益,並否認侵害邱于軒名義,事後地院判決出爐,吳男除判賠1元外,還要在四大報刊登道歉啟事,但吳男不滿上訴二審,最高法院維持1元賠償,但道歉啟事改刊登在電子即時新聞,還要在個人臉書置頂7天,判決至此,吳男還是不滿繼續上訴。

但由於憲法法庭後來宣告「強制公開道歉」已違憲,因此最高法院將強制道歉部分廢棄,並發還給高雄高分院,不過賠償1元的部分定讞;更一審開庭後,邱于軒要求變更賠償30萬元精神撫慰金,但合議庭認為吳男屬於言論辱罵,與公共利益無關,不過已逾越了言論自由範圍,確定屬於人身攻擊,審酌兩方的社經地位及經濟狀況後,認為賠償20萬元較合理,全案不得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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