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罕見開庭 羅瑩雪親上火線槓賴素如

▲羅瑩雪與賴素如(合成圖/翻攝自維基百科、有你真好.賴素如臉書)

▲羅瑩雪(左)與賴素如(合成圖/翻攝自維基百科、有你真好.賴素如臉書)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10:02發稿│16:22更新】

總統馬英九愛將賴素如今(3)日9時與法務部長羅瑩雪展開大鬥法,針對賴素如涉及「太極雙星弊案」遭聲押時,爭取律師閱卷權是否違憲一案,少見召開憲法法庭,要求大法官出面審理說明。羅瑩雪為捍衛檢方調查權,親自出面交鋒爭辯,3個小時的庭訊火藥味十足。

2013年賴素如涉嫌收賄遭檢方聲押,多次透過律師提出申請,希望召開聲押庭前能閱卷,但法官認為當時檢方仍在偵辦案件,不宜公開,依照《刑事訴訟法》第33條規定駁回申請,之後賴素如被裁定羈押。事後賴素如不滿,認為該條法規違憲,侵犯人民訴訟權及人身自由權,提出釋憲,因此大法官特別召開憲法法庭審議。

賴素如今日上午8時40分即抵達司法院憲法法庭,表示老早就提出釋憲要求,賴素如眼眶泛紅:「用偵查不公開這樣的大帽子,以及為了偵查的利益、偵查的隱密性、偵查的便利,然後就剝奪人身自由。」

羅瑩雪為捍衛檢方立場,也親自出面交鋒爭辯。羅瑩雪表示,檢察官不冤枉好人、不縱放壞人,如果檢察官權限一直被打壓,「尤其是如果偵查中可以閱卷的話,很多偵查秘密被洩漏,可能很多案件都沒辦法辦。」

檢方由羅瑩雪領軍一、二、三審檢察官,就連台北地檢署檢察長蔡碧玉也出席,蔡碧玉表示:「律師執行職務,知悉卷證內容資料後,因為指導被告不實陳述,洩漏在押被告供述內容給其他在逃被告,這類妨害司法的行為總共25件。」

憲法法庭成立於1992年,24年來僅開過12次庭,今日為第13次,除了羈押權319槍擊案,部長幾乎不親上火線。。今日釋憲案請來15名大法官進行審理,更找來司法院長賴浩敏擔任審判長,依照《大法官》審理法規定,本案在5月20日總統交接典禮前將獲得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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