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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當爸爸了!戶政事務所電話通知 他才發現戴綠帽怒告前妻小王

記者李忠憲/苗栗報導

男子跟妻子離婚半年,接到戶政所通知當爸爸,竟是前妻有小王。(示意圖/翻攝pixabay)

▲男子跟妻子離婚半年,接到戶政所通知當爸爸,竟是前妻有小王。(示意圖/翻攝pixabay)

苗栗縣男子阿宏(化名)離婚半年後接到戶政事務所恭喜通知,告知他劉姓前妻生下1名女兒。然而,阿宏心想跟前妻離婚前已沒性行為很久,追查下才知道小孩是徐姓小王的,氣到提告求償96萬元。苗栗地院審結,判劉女、徐男應給付4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宏與劉女因夫妻感情不睦,110年7月中旬離婚。隔年3月某日,他卻接到戶政事務所通知,表示劉女在同年1月中旬產下1名女嬰,推定受胎期間應為110年3月19日至7月18日間,這段時間阿宏與劉女仍為夫妻,因此恭喜他「當爸爸了!」

阿宏驚覺有異,他與劉女當時雖然還沒離婚,但2人早就沒發生過性行為許久,認為女嬰非他所生。他追查之下,這才發現女嬰生父其實是徐姓男子,劉女外遇也因此曝光,憤而向法院提告她與徐男侵害配偶權。

阿宏說,劉女離婚前與徐男發生逾越已婚男女分際的不正當性行為,已嚴重侵害他的配偶權,讓他精神痛苦至鉅,訴請劉女、徐男應連帶賠償他精神慰撫金96萬元。劉女、徐男對於阿宏主張的事實均不爭執,惟2人稱無力負擔損害賠償金額。

法官認為,劉女、徐男2人的不當性行為,顯足以破壞婚姻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且侵害阿宏之配偶權,情節重大,並造成阿宏受有精神上痛苦;阿宏請求劉女、徐男應賠償其損害,應屬有據。最後判劉女、徐男應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以40萬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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