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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醉男自撞⋯酒測值飆0.99毫克!竟獲判「無罪」 關鍵原因曝光

記者林意筑/桃園報導

成男自撞後酒測值超標,但桃園地院審理後判他無罪。(圖/Pixabay)

▲成男自撞後酒測值超標,但桃園地院審理後判他無罪。(圖/Pixabay)

桃園市2022年3月時,一名成姓男子開車行經龍潭區工五路與自由街口時,因不勝酒力自撞路旁的鐵圍籬,警方獲報後前往現場,並對成男進行酒測,發現酒測值達0.99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但桃園地院認為,成男發生自撞事故後,等待員警到場的期間內又喝了2罐啤酒,因此無法證明他在車禍前的體內酒精濃度已超標,因此判定為無罪。

據判決書指出,去年3月13日凌晨0時55分許,成男駕車行經上述路段時自撞路旁鐵圍籬,隨後成男便離開現場,前往附近超商內買了2瓶啤酒飲用。警方到場後,於凌晨1時48分對成男進行酒測,發現酒測值達0.99毫克,明顯超標,並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其送辦。

對於警方檢測出的酒測結果,成男無異議也坦承前一日中午曾與友人共飲高粱酒,但他否認涉犯公共危險罪,且稱發生自撞事故後,等待警察到場進行酒測前,自己有去超商購買啤酒飲下2瓶,並提出車禍後到超商購買啤酒的發票,另外超商店員及同車友人也能證實。

對此,桃園地院法官認為,成男雖有向警方表示在事故前一天上午10時到下午1點,有和2名友人在桃園市某處檳榔攤喝了半瓶高粱酒,但這僅能證明他在事故發生前已有飲酒,無法證明駕車時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已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而相關證據也無法排除他開車時酒測未超標的可能性,因此尚不能證明成姓男子犯罪,因此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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