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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酒駕撞她車!人妻索賠8萬8被嗆:你懂不懂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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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報導了一位女性在遭遇車禍後,因對方不肯合理賠償而選擇提告毀損的過程。從文章中可以看到,原po在這一過程中遭遇到員警不耐煩、推託、提出無助的回答等問題,並且在咨詢律師後得知錯過了最佳提告時間。此外,對方抱怨經濟困難而只願意提供極低賠償,甚至表現出威脅與囂張的態度,引發了原po的不滿和憤怒。 從法律角度來看,交通事故發生後,雙方應該協商達成合理賠償方案,適當排除爭端。如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可通過報案、保險理賠等渠道解決。對於提告毀損,除了要證明肇事者的行為具有毀損性以外,還要證明原告因此遭受了實際損失,否則法院不會支持此類訴訟。在法律程序中,員警的角色是維護秩序,保護公民權益,提供必要協助和指導,而不應該表現出不耐煩和推託等不當態度。 總的來說,這篇文章提出了一些有關交通事故賠償問題的現實困難和法律程序中存在的問題,需要更多的法律、執法和公民意識方面的努力,以確保公平、合理、有效的民事索賠制度能夠為受害人提供足夠的保障和救濟。

這篇文章報導了一位女性在遭遇車禍後,因對方不肯合理賠償而選擇提告毀損的過程。從文章中可以看到,原po在這一過程中遭遇到員警不耐煩、推託、提出無助的回答等問題,並且在咨詢律師後得知錯過了最佳提告時間。此外,對方抱怨經濟困難而只願意提供極低賠償,甚至表現出威脅與囂張的態度,引發了原po的不滿和憤怒。 從法律角度來看,交通事故發生後,雙方應該協商達成合理賠償方案,適當排除爭端。如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可通過報案、保險理賠等渠道解決。對於提告毀損,除了要證明肇事者的行為具有毀損性以外,還要證明原告因此遭受了實際損失,否則法院不會支持此類訴訟。在法律程序中,員警的角色是維護秩序,保護公民權益,提供必要協助和指導,而不應該表現出不耐煩和推託等不當態度。 總的來說,這篇文章提出了一些有關交通事故賠償問題的現實困難和法律程序中存在的問題,需要更多的法律、執法和公民意識方面的努力,以確保公平、合理、有效的民事索賠制度能夠為受害人提供足夠的保障和救濟。

問答

Q1:原po在車禍後報警後,員警指出「根據法規無法對他們酒測」,是因為: A. 員警沒有酒測儀器 B. 受害人沒有受傷 C. 受害人沒有目擊到對方酒駕 正確答案:C 解析:根據《刑法》第185條規定,對於駕駛人因酒精影響而發生交通事故的,即使對方沒有進行酒精測試,也可以通過事故現場的證言或其他證據來證明對方酒後駕駛。因此,員警指出「根據法規無法對他們酒測」是錯誤的。 Q2:原po在報案後,員警表示「已經酒測過了」,是因為: A. 受害人要求員警進行酒測 B. 對方主動接受酒測 C. 員警用半桶水進行酒測 正確答案:B 解析:員警表示「已經酒測過了」,應該是因為對方主動接受酒測,並且測試結果顯示他沒有酒醉駕駛的情況。 Q3:原po想要提告但遇到員警回覆「員警不在」、「休假」等情況,以下何種方法可以提高受害人的提告成功率? A. 上網查法律文獻 B. 在社群網站上發文尋求協助 C. 前往派出所直接找到負責員警 正確答案:A、B、C 解析:提告需要有豐富的法律知識,因此上網查法律文獻是必要的步驟。受害人也可以在社群網站上尋求法律協助或者發文輯集證據,以提高案件成功率。同時,前往派出所直接找到負責員警也可以加速案件處理的進度。

Q1:原po在車禍後報警後,員警指出「根據法規無法對他們酒測」,是因為: A. 員警沒有酒測儀器 B. 受害人沒有受傷 C. 受害人沒有目擊到對方酒駕 正確答案:C 解析:根據《刑法》第185條規定,對於駕駛人因酒精影響而發生交通事故的,即使對方沒有進行酒精測試,也可以通過事故現場的證言或其他證據來證明對方酒後駕駛。因此,員警指出「根據法規無法對他們酒測」是錯誤的。 Q2:原po在報案後,員警表示「已經酒測過了」,是因為: A. 受害人要求員警進行酒測 B. 對方主動接受酒測 C. 員警用半桶水進行酒測 正確答案:B 解析:員警表示「已經酒測過了」,應該是因為對方主動接受酒測,並且測試結果顯示他沒有酒醉駕駛的情況。 Q3:原po想要提告但遇到員警回覆「員警不在」、「休假」等情況,以下何種方法可以提高受害人的提告成功率? A. 上網查法律文獻 B. 在社群網站上發文尋求協助 C. 前往派出所直接找到負責員警 正確答案:A、B、C 解析:提告需要有豐富的法律知識,因此上網查法律文獻是必要的步驟。受害人也可以在社群網站上尋求法律協助或者發文輯集證據,以提高案件成功率。同時,前往派出所直接找到負責員警也可以加速案件處理的進度。

生活中心/梁雪婷報導

酒駕夫妻吵架,撞原po車發洩。(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怨公社」)

▲酒駕夫妻吵架,撞原po車發洩。(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怨公社」)

遇到車禍先報警提告!今(3)日,就有網友抱怨車子停在樓下被酒駕撞了,表示從事工人,「經濟不好只能包個紅包」作為賠償。她憤而提告後,承辦員警處理態度極為不耐煩、各種推託,且檢察官還要求她一定要有「證人」,讓她直呼「難怪大家出事都喜歡找關係」。

今天,就有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指出,家中長輩阿伯提供了一台車供她使用。不料去(2022)年9月9日被2男1女因為夫妻吵架,於是撞她的車子出氣。當時,原po報警後,警察表示「根據法規無法對他們酒測」,直到弟弟過來助陣,員警才表示「已經酒測過了」。原po當時以為「對方酒駕且是全責,有報案紀錄應該跑不了」,員警也表示「之後要提告也是可以的」。不料原po事後詢問律師,卻被告知「錯過了最佳提告時間」。

原po事後與律師保持聯繫。(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怨公社」)

▲原po事後與律師保持聯繫。(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怨公社」)

根據對方的筆錄,他是不小心誤踩油門,事後主動致電表示,修車期間每天會補償1,000元代步費,卻再也沒下文。直到車子修好,對方表示他是「做工的」,經濟不好只能包個3,600元的紅包,絕口不提代步費補償一事。原po非常不滿,要求8萬8千元現金賠償,對方竟嗆「小姐你懂不懂什麼叫民事」。

事隔兩個月,有個陌生人提供了影片,她讓肇事者看影片希望能私下談,不料對方態度囂張,讓她怒而選擇提告毀損。原po打電話到派出所要聯繫承辦員警,想跟他約時間提告,沒想到接二連三獲得「員警不在」、「休假」等回覆。直到過去一週,原po終於找到人,員警稱如果對方是故意行為,她就可以直接去法院申告,不用車主同行。原po舉出影片作為新事證,詢問「這樣算故意了吧?」,員警只回「你覺得是就是」,態度十分不耐。

直到11月30日,她才正式提告完成,4月25日左右才收到地檢單子。開庭時,檢察官認為影片中「看不出對方是故意的,因為只有一次衝撞」。原po抗議:「正常人不慎衝撞到車子,不是應該先下車查看,而不是咆哮爭吵?」檢察官竟回「她就喝醉了」,更要求她帶證人證明。

原po直言「才明白難怪大家出事都喜歡找關係、找民代找議員」。(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怨公社」)

▲原po直言「才明白難怪大家出事都喜歡找關係、找民代找議員」。(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怨公社」)

從影片中可見,撞擊前,對方引擎蓋已經開了,原po車後處也有白色凹陷處。檢察官表示這段影片無用,並給一個月時間找證人,這件事才能成立。對此,原po忍不住抱怨:「我感受不到警察的幫忙,只感受到推託。才明白難怪大家出事都喜歡找關係、找民代找議員,難怪現今社會司法不如私法讓大家可獲得公正」。

原po報警後,承辦員警以表示「根據法規無法對他們酒測」。(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怨公社」)

▲▼原po報警後,承辦員警以表示「根據法規無法對他們酒測」。(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怨公社」)

原po報警後,承辦員警以表示「根據法規無法對他們酒測」。(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怨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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