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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出結婚證書!臉書發文嘲諷不娶之恩 她惹火前任遭判刑

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黃女在臉書張貼前男友結婚證書並怒罵渣男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黃女在臉書張貼前男友結婚證書並怒罵渣男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高雄市1名黃姓女子,因不滿前男友欠錢不還,又與另名女子步入禮堂,遂將對方妻子上傳臉書的結婚證書照片,轉貼在自己臉書專頁,並寫下「渣男、謝謝你的不娶之恩!」等字句,法官認為,黃女揭露前男友及其老婆的個人資訊,並提及前男友玩弄感情等內容,明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遂判黃女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

檢警調查,黃女接到友人訊息,始知前男友已經結婚,她心想2人才分手不久,對方就跟別人結婚,而且還欠她錢不還;黃女一時心生不滿,又看到對方妻子臉書上傳身分證及結婚證書照片,遂轉貼到自己經營的臉書專頁,並怒酸「前任渣男結婚了」、「謝謝你的不娶之恩」、「你的婚姻都是兒戲!X!幼稚!情緒爆衝!小氣到爆!」、「我當初眼睛一定瞎了!才會相信你配的上我!」等字句,前男友發現貼文後氣憤提告。

黃女供稱,前任妻子臉書文章就是公開的,大家都看得到;「渣男」一詞則是根據自己與前男友交往的感想,僅是心情抒發;法官認為,黃女擅自截圖並留下負面評論,明顯損害前男友的名譽,並非為了正當目的而取用,「渣男」等字眼已達人身攻擊範疇,顯然為惡意貶損之意。

法官審酌,黃女應訊時坦承犯行,迄今未與對方達成和解,遂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她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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