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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前議長郭信良羈押禁見!他不服抗告 台南高分院「這理由」駁回

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郭信良抗告羈押禁見被駁回。(資料照/翻攝畫面)

▲郭信良抗告羈押禁見被駁回。(資料照/翻攝畫面)

曾任議長的現任台南市議員郭信良,因涉及土地開發弊案遭到羈押禁見,他事後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14日下午認為原審裁定無不當或違誤,合議庭主張,郭信良在一審中否認犯行,相關人證、物證均可證明涉及貪物罪,並於犯後曾勾串其他共犯進行滅證等行為,於是將抗告駁回且不得再議。

合議庭指出,郭信良涉犯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但卻不認罪,且檢方也主張其犯行與其他共犯間的分工細節有必要再進行釐清,因此為避免被告為脫罪而進行勾串共犯進行滅證或變造疑慮,仍有其羈押必要,因此一審法官裁定羈押禁見;再者,被告因不服處分提起抗告且否認犯罪,主張沒有羈押必要,但審酌相關事證後,認定郭信良犯行與檢方調查資料相符。

合議庭也強調,由於被告罪嫌重大,所犯罪名屬於重罪,仍有與共犯勾串的疑慮,為確保調查審理過順利,以及保全所有證據的前提下,一審法官裁定羈押禁見並無不當,因此將郭信良抗告駁回,且不得再議。

據了解,南檢在偵辦這起案件時就發現,郭信良、高姓里長藉勢藉端向某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勒索1000萬元,因此本月6日兵分多路進行搜索,並帶回10多名涉案人,漏夜偵訊後,將郭信良及高姓里長聲押,地院隨即於7日深夜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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