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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珠商人遭32刀強盜殺人主嫌一度判死 這原因2人獲釋戴電子手環監控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黃男教唆李男等人殺害張姓天珠商人,搶走市價千萬天珠。(圖/資料照)

▲黃男教唆李男等人殺害張姓天珠商人,搶走市價千萬天珠。(圖/資料照)

台中市4年前發生張姓天珠商人命案,男子黃焌柚懷疑張男將1顆價值不斐的「天地眼中眼」天珠私吞賣掉,教唆友人李政達綁架殺害張男,並搶走14串市價千萬元的天珠。黃、李2人一審判死,二審改判無期,目前更一審審理中。然而,2人都經過延押6次期滿,因《刑事妥適速審法》,李男獲釋,但需配戴電子手環監控;黃男另案入監服刑。

回到108年,台商黃焌柚與張姓天珠商人是朋友,合夥買賣天珠。黃男認為張男賣天珠利潤分配不公,甚至在同年4月私吞2人共有的「天地眼中眼」天珠,以38萬元人民幣賣出。

張男因追討「天地眼中眼」天珠與張男爭吵,事後因缺錢花用,竟找擔任廚師的友人李政達合謀,打算強盜張男隨身攜帶的天珠並殺害他。李男找來李姓、蔡姓、黃姓同夥,同年11月25日假裝要買天珠,與張男約在北屯區某停車場碰頭。張男一出現,李男就拿折疊刀朝他的頭部、頸部猛刺32刀,張男當場倒地死亡。李男將張男身上市價1042萬元共14顆天珠搶走,原計畫將遺體丟到霧峰山區埋屍,但遭民眾發現有異,報警查獲。

台中地院認為,李、黃謀財害命,惡行重大,依強盜殺人等罪判2人死刑,另一名李之楷判無期徒刑。台中高分院則認為,黃、李2人手段雖殘暴,但未達極度殘虐、執拗程度,仍有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3人再上訴,目前該案更一審審理中。

由於3人在法院審理期間已歷經起訴移審,雖多次聲請撤銷羈押遭駁回,但因為已經多次延押,依照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李政達、李之楷羈押期滿,視為撤銷羈押,應該釋放。

台中高分院考量,2人所涉重罪,羈押原因及必要仍在,同時審酌人權保障、公共利益的均衡維護,裁定李政達、李之楷限制住居,每周應向警方報到,且必須在指定地點、定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回傳,且須配戴電子手環接受科技設備監控;黃焌柚則另案入監服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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