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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架設非法基地台發送詐騙簡訊騙個資!NCC重罰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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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報導了一名男子因為架設非法基地台並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干擾了合法無線電頻率使用者而被罰款400萬台幣的新聞。NCC說明該男子於去年11月以車載方式,在台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62號前,發送釣魚簡訊並騙取電信業者用戶個資,但被警政署查獲,後來被NCC處理了相關違法事宜。NCC表示,他們已請五大行動通信業者加強監測行動通信網路,和警察機關建立合作模式,提高網路安全。這篇報導提醒讀者註意不法行為,也呼籲電信業者和政府單位加強網路監管。

這篇文章報導了一名男子因為架設非法基地台並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干擾了合法無線電頻率使用者而被罰款400萬台幣的新聞。NCC說明該男子於去年11月以車載方式,在台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62號前,發送釣魚簡訊並騙取電信業者用戶個資,但被警政署查獲,後來被NCC處理了相關違法事宜。NCC表示,他們已請五大行動通信業者加強監測行動通信網路,和警察機關建立合作模式,提高網路安全。這篇報導提醒讀者註意不法行為,也呼籲電信業者和政府單位加強網路監管。

問答

Q1.郭男因何被罰款400萬元? A.架設非法基地臺且未經核配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致干擾合法無線電頻率使用者。 Q2.郭男擅自架設偽冒電信公司基地臺的目的為何? A.發送釣魚簡訊,騙取電信業者用戶個資。 Q3. NCC跟檢察機關為何會是打詐夥伴? A.為杜絕不法人士運用電信科技從事犯罪行為。

Q1.郭男因何被罰款400萬元? A.架設非法基地臺且未經核配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致干擾合法無線電頻率使用者。 Q2.郭男擅自架設偽冒電信公司基地臺的目的為何? A.發送釣魚簡訊,騙取電信業者用戶個資。 Q3. NCC跟檢察機關為何會是打詐夥伴? A.為杜絕不法人士運用電信科技從事犯罪行為。

記者谷庭/台北報導

一名郭姓男子架設非法基地臺,NCC重罰400萬。 (圖/資料照) 

▲一名郭姓男子架設非法基地臺,NCC重罰400萬。 (圖/資料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今(9)日第1078次委員會議決議,一名郭姓男子因架設非法基地臺且未經核配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致干擾合法無線電頻率使用者,已違反電信管理法第52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74條第4項裁處新臺幣400萬元罰鍰。

NCC說明,郭男在111年11月18日14時,在臺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62號(臺北捷運中山站)前,以車載方式,擅自架設偽冒電信公司基地臺,發送釣魚簡訊,騙取電信業者用戶個資之際,遭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以現行犯逮捕,查獲相關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並於112年4月21日函請本會就違反電信管理法部分處理。

NCC指出,經過檢視相關事證,並向數位發展部及電信公司查證後,認定郭男違反電信管理法第52條第2項規定,未經核配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致干擾合法無線電頻率使用者,爰依電信管理法第74條第4項規定,予以裁處。

NCC表示,該會與檢警是打詐夥伴,為杜絕不法人士運用電信科技從事犯罪行為,已請五大行動通信業者加強監測行動通信網路之運作情形,並與警察機關建立合作模式,若發現網路有異常現象,應即時通報警察機關,以防範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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