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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神器」驚見蔡英文、馬英九個資 前房仲涉盜賣1.7億筆資料判刑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蘇男利用「小白機」販售1.7億餘筆個資,包括總統等高官資料,想使用的房仲需加入會員付費購買。(示意圖/翻攝自Pixaby)

▲蘇男利用「小白機」販售1.7億餘筆個資,包括總統等高官資料,想使用的房仲需加入會員付費購買。(示意圖/翻攝自Pixaby)

曾任職房仲業的男子蘇熠宸、黃兆城2人,被控違法蒐集上億筆民眾個資,建立「People」資料庫,招攬其他房仲繳費加入會員,提供俗稱房仲神器的掌上型電腦「小白機」供隨時查詢個資。該些個資甚至包含總統蔡英文,前總統馬英九、陳水扁等政府高官。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判處蘇、黃2人各1年4月、6月有期徒刑,蘇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蘇男先是於2014年間,非法取得裝有大量全國自然人姓名等個資的「People」搜尋系統筆記型電腦,將該些個資下載儲存在自己的電腦中,並建置「People」資料庫。

2017年間,蘇男因違法將民眾個資販售給有付費的房仲,遭到警方查獲,卻又因缺錢花用,利用原有的「People」檔案及儲存硬碟,與黃男共同架設個資查詢平台,自2020年起,成立Line群組,向不特定房仲業者兜售個資。每查詢5筆,需付費1350元至1500元不等費用。該些個資連總統蔡英文、前總統馬英九、陳水扁等政要高官的資料都有。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累犯,判處蘇男1年4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得易服勞役;黃男則被判處6月有期徒刑。蘇男認為判刑過重,上訴二審。

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蘇男為累犯,對刑罰反應力薄弱,原審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並無違背罪刑相當、比例原則。而蘇男僅因缺錢,恣意大規模利用未經他人同意之個資營利,顯然欠缺尊重他人隱私及人格權概念,無予以酌減刑期餘地。

合議庭考量蘇男以架設網際網路平台方式,供房仲業者付費查詢他人個資,藉此牟利,非法利用之個資範圍、規模之大,損害甚鉅;且蘇男位於主導地位,獲得大部分犯罪所得等情,認為原審所量處之行尚屬妥適,依法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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