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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子停藥產生幻覺「我是上帝」強壓親母性侵喊冤:以為是直播主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患有情感性思覺失調症的男子,將親生母親A母誤認為「妻子」及「直播主」,強行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者/PIXABAY)
患有情感性思覺失調症的男子,將親生母親A母誤認為「妻子」及「直播主」,強行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者/PIXABAY)

患有情感性思覺失調症的A姓男子,因長期未按時服藥導致病情惡化,於2024年6月間在住處產生嚴重幻覺,自認是「上帝」,並將親生母親A母誤認為「妻子」及「直播主」,進而強行性侵得逞。法院審理後,認定A男行為時因精神障礙無法辨識行為違法,判決無罪,但考量其高再犯風險,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1年6月。

根據判決書指出,A男自2014年起即被診斷患有精神相關疾病,曾多次住院治療。然而,自2023年底起,A男未規律服藥,導致情緒不穩,並出現過度消費、自我膨脹等異常行為。案發前一日,A男因與A母發生信仰歧見,在家中砸毀物品後被強制送醫,卻拒絕治療自行離去。次日中午,A男返家後病情急遽惡化,產生嚴重身分錯亂妄想。

A男當時妄想自己死而復生變為「父親」或「上帝」,並將A母錯認為「聖靈」、「妻子」或「女直播主」。A男見A母臉上雖無異狀,卻妄想她塗有拜偶像的香灰,認為「聖靈背叛信仰」,憤而掌摑A母。隨後,A男無視A母表明母子關係的哀求,強行脫去其衣物,以對其性侵得逞。事後A男甚至仍沉浸於妄想中,認為自己是與妻子或直播主發生關係,完全缺乏對現實的認知。

案發後4天,A男又因在大街上裸體、闖入民宅等脫序行為遭警員強制送醫。馬偕醫院精神鑑定報告指出,A男案發時處於急性躁期與精神病狀態,對外界認知完全扭曲,無法辨識其行為具備暴力、亂倫之違法性。

法院審理認為,A男雖客觀上犯下強制性交惡行,但考量其行為時因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依《刑法》第19條規定諭知無罪。然法官審酌A男缺乏病識感,雙親年邁或離世,A母因本案受創嚴重,親弟亦與其決裂,家庭支持系統已崩潰,若未經強制治療極易再犯,危害公共安全。因此,法院依《刑法》第87條規定,宣判A男需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1年6月,以強制接受治療並防衛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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