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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夜市募款!「烏龜頭男」手藏竹籤…「心情不佳」連刺3女臀 下場曝

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竹籤怪客在中壢夜市出沒募款,隨機挑女性下手刺臀。(圖/翻攝threads@hsiui61)
竹籤怪客在中壢夜市出沒募款,隨機挑女性下手刺臀。(圖/翻攝threads@hsiui61)

桃園中壢夜市去年(2025)驚傳隨機刺人事件,頭上有烏龜圖案的劉男子在中壢夜市募款,手上卻拿著長長的竹籤,偷刺經過他身邊的女性臀部和腿部,多名女子受害。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傷害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桃園地院審結,依傷害罪共3罪,各處拘役40日,應執行拘役100日,得易科罰金,本案仍可上訴。

被害女生在Threads上發文,該名男子穿著綠色羽絨外套,手上拿著捐款箱,低著頭不斷晃動身體,貌似精神不太正常,平頭上還用剃刀畫出烏龜的圖案,引起不少路人側目。

原PO說那時劉男站在路中間,正要準備換她經過劉男身旁的時候,朋友突然停下來,告訴自己她很痛感覺被電到,確認後才知道「是被刺到」,去附近公廁檢查,有傷口也有流血。」就連外國觀光客也成為被下手的目標。

檢警調查,劉姓男子年約40歲,短短半小時隨機向3位妙齡女子臀部與大腿處猛刺,導致受害女子大腿與臀部穿刺等傷害,經被害女子向中壢警方報案處理,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查獲劉男到案。

法官審酌,劉男坦承犯案,考量他為身障人士,且領有身障手冊,但被告前已有妨害性自主、竊盜及違反性騷擾防治等前科,經法院論罪科刑並執行完畢紀錄,應可知悉不得隨意傷害他人或侵犯他人之隱私領域,僅因心情不佳,於人潮眾多之夜市,趁3人不及防備之際,持竹籤攻擊素不相識之人。

法官認為,劉男態度尚可,但未獲得被害人諒解,依傷害罪,共3罪,各處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應執行拘役100日,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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