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羅欣怡報導
一名外拍女模控訴隆乳隆成大小奶。(示意圖/pixabay)隆乳隆成大小奶!陳姓女模2019年前往台北市信義區一家醫美診所,由蔡姓醫師「整胸」,但事後女模發現不但整成大小奶、右乳內側凹陷,就連右乳乳頭位置也不正確,甚至診所還未經同意,就將她的照片PO網宣傳,女模提告求償共267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認為無法證明手術失敗,此部分蔡不需賠償,但蔡擅自上傳陳的照片已侵害隱私權,判決賠償陳女12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外拍女模因有工作上需求,經由朋友介紹2019年前往該診所進行隆乳手術,但手術後卻發現有大小奶、右乳內側凹陷、右乳乳頭位置不正確之情形,女模即時向蔡姓醫師反應,醫師推諉稱為「正常現象」,僅要求原告進行保養,利用醫師具有權威性之身分,以文字、口頭告知方式灌輸原告該狀態為系爭手術之正常外觀,僅需推壓按摩即可,但女模按指示進行術後保養,異狀仍無改善。
女模說,因信對方為專業且知名之醫美醫師,加上兩人間為朋友關係,故未起疑,完全信賴被告說詞,並繼續向被告購置醫美服務課程及引介他人給醫師進行醫美療程,直至2022年初,在親友告知下察覺有異,改向另一醫美醫師諮詢,才知道手術確實失敗。
女模控訴,第一次手術為20萬元,但她因手術失敗須進行重建手術,費用預估為50萬元;手術失敗後,她至少已42個月無法進行拍攝,所失利益估計為157萬5000元,且對方在手術後,未經她同意為招攬客戶,而於2019年8月27日將她照片上傳至診所官方網站上,直至她於2022年3月9日發現此情告知對方後,才將照片撤下,請求對方共賠償她267萬5000元。
北院認為,女模無法證明醫師在手術中有何不合醫療常規之情事,手術失敗之事實,請求賠償247萬5000元,即無理由,但蔡未經同意擅自將她的照片刊登在診所官方網站上,侵害肖像權與個人資料之隱私權,判賠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