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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公布315間公司違法 2000人電子大廠沒給加班費、超時工作遭重罰

科技中心/許元馨報導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20日公布今年第4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計有315家業者,開罰逾1800萬。上市公司「新日興」因未足額計給勞工加班費及使勞工超時工作,且僱用勞工人數達2000人,遭重罰合計51萬元。

新北公布第4波違法雇主名單,開罰315家企業逾1800萬元。(圖/翻攝自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新北公布第4波違法雇主名單,開罰315家企業逾1800萬元。(圖/翻攝自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85家;其次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有49家;至於未依約給付勞工工資,則有41家。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78家。至於違反性工法部分,針對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者,以及針對請生理假的勞工為不利處分者,各有1家;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皆為未依法給付資遣費,有4家。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指出,本次公布名單中,從事電腦週邊製造業的新泰工業公司、上市公司一詮精密及上櫃公司精華光學,均因使勞工超時工作,且分別是第7次、第6次及第6次違反同一規定,僱用勞工人數均達百人以上,因此各遭加重裁罰65萬、60萬及60萬元。此外,上市公司新日興因未足額計給勞工加班費及使勞工超時工作,且僱用勞工人數達2000人,亦遭重罰合計51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於109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勞工局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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