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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涉貪46萬起訴!首赴北院出庭 抱1大箱子不發一語進法庭應戰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高虹安在律師陪同下進入法庭,自己抱著一大紙箱。(圖/記者楊佩琪攝)

▲高虹安在律師陪同下進入法庭,自己抱著一大紙箱。(圖/記者楊佩琪攝)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任職立委期間,涉嫌浮報助理加班費等共46萬餘元。11日下午2點30分開庭,傳喚高虹安出庭。開庭前約10分鐘,高虹安搭乘計程車抵達北院,在律師及助理陪同下,神色凝重,抱著一大箱子進入法庭。對於媒體追問是否認罪,高虹安不發一語。現場還有新竹市議員到場聲援。

根據檢方起訴,高虹安明知公費助理經費不得流於私用或辦公室、服務處等開銷用,又明知問政費僅供立委選民服務用及考察事項、供助理協助委員處理各項問政等用途,卻以身為立委身分,要求行政助理「小兔」黃惠玟等人配合,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到立院編列的預算上限,再將浮報的差額,供其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

總計應繳回的差額65萬1842元,實際繳回金額為62萬5238元,包含酬金共8萬4126元、加班費共54萬1112元,扣除實際用於支付公費或私聘助理之薪資、獎金,共詐得46萬30元。

台北地方法院9月25日、10月2日已分別開過2次庭,傳喚認罪的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行政主任黃惠玟、法務主任陳昱凱,以及不認罪的公關主任「公衛文」王郁文。11日輪到高虹安得親自出庭,認罪與否?對於檢方起訴如何教唆詐領助理加班費等內容,高虹安得一一陳述。

先前開庭,黃惠玟、陳昱愷及陳奐宇皆認罪,黃惠玟並指「一切都高虹安決定」,緊咬高虹安。王郁文則堅持不認罪,強調對於是否浮報加班費等事情皆不清楚,且她並沒有浮報,黃惠玟通知要繳的「零用金」,實際仍由她自己保管,該拿出來多少及如何使用,高虹安無法干涉、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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