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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愛拍片慘了!分手卻被人夫威脅「傳給前夫孩子」提告結果出爐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洪女拍下性愛片傳給王姓人夫,沒想到想分手卻被對方拿來威脅。(示意圖/Pixabay)

▲洪女拍下性愛片傳給王姓人夫,沒想到想分手卻被對方拿來威脅。(示意圖/Pixabay)

高雄洪姓小三與王姓人夫交往期間,拍下性愛影片傳給對方欣賞,後來洪女想分手去遭到王男威脅,案經高雄高分院恐嚇罪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

據了解,洪女與王姓人夫交往期間在租屋處發生關係,洪女將性愛過程拍下後節錄成影片,並傳給王男觀賞留念,但後來兩人感情生變,洪女想分手,但王男卻在2022年1月10日晚間威脅要將照片傳給她的前夫、孩子,又說他掌握很多張照片,依此恐嚇對方。

洪女於是在心生恐懼之下報案提告,警方將王男移送法辦,案經地院審理後,判處王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但檢方對判決不服,上訴二審時指出,王男行為已讓洪女身心受創,也破壞她家庭,要求從重量刑;王男則主張,當時傳遞性愛影片時,他跟洪女還是情人,而且洪女威脅要告訴他元配,他才會脫口「照片我會傳給妳前夫」,否認自己犯行。

合議庭則認為,根據兩方對話內容中含有「屁屁好圓好結實飽滿」且其「意猶未盡...一看再看」、「我還要捏」、「我喜歡這美美的畫面」、「照片我會傳給你前夫、孩子」、「嗯,過來,我很多張照片」,因此認定王男有罪,不過維持原審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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