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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工作23天…35歲男疑過勞猝死 1原因被判非工傷:午休不是上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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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報導了一起疑似過勞死的案件。根據報導,一名35歲男子在連續上班22天後,在第23天的午休時間突然猝死。家屬認為男子是因過勞而死,並要求公司賠償。然而,公司卻以「非工傷」鑑定拒絕賠償。 從報導中可以看出,男子的家屬提供了男子連續上班的打卡紀錄,以顯示男子的過勞情況。他們還表示已向公司求助,但公司卻表示鑑定結果為非工傷。家屬覺得無奈,並進行了行政覆議,但結果沒有改變。 另一方面,公司表示在男子意外發生第二天就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了相關資料,但被否決理由是男子的死亡不是在工作時間或是在崗位上發生。公司表示他們提供了員工保險,其中包括意外險,可以提供一些賠償。 根據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回應,他們表示男子的死亡不符合工傷認定的條件,因為死因是在午休期間突發疾病並在救援無效後導致。 基於報導內容的信息,我們可以看到這起案件存在爭議。一方面,男子的家屬提供了上班打卡紀錄,表明男子連續上班的時間過長,並強調公司應該對此負責。另一方面,公司則以非工傷鑑定來拒絕賠償,並且已經提供了員工保險作為部分賠償的方式。 這篇文章提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過勞死與工傷的界定。在這個案例中,爭議的焦點在於男子的死亡是否與工作相關,以及午休時間是否應被視為工作時間。這些問題需要進一步的調查和討論,以確定責任和賠償的問題。 最後,政府和企業應該共同努力,建立合適的勞動法規和保障機制,以確保勞工的權益和福利得到有效保護。只有這樣,我們才能預防和應對類似的過勞死事件,並為家屬提供適當的賠償和支持。

這篇文章報導了一起疑似過勞死的案件。根據報導,一名35歲男子在連續上班22天後,在第23天的午休時間突然猝死。家屬認為男子是因過勞而死,並要求公司賠償。然而,公司卻以「非工傷」鑑定拒絕賠償。 從報導中可以看出,男子的家屬提供了男子連續上班的打卡紀錄,以顯示男子的過勞情況。他們還表示已向公司求助,但公司卻表示鑑定結果為非工傷。家屬覺得無奈,並進行了行政覆議,但結果沒有改變。 另一方面,公司表示在男子意外發生第二天就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了相關資料,但被否決理由是男子的死亡不是在工作時間或是在崗位上發生。公司表示他們提供了員工保險,其中包括意外險,可以提供一些賠償。 根據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回應,他們表示男子的死亡不符合工傷認定的條件,因為死因是在午休期間突發疾病並在救援無效後導致。 基於報導內容的信息,我們可以看到這起案件存在爭議。一方面,男子的家屬提供了上班打卡紀錄,表明男子連續上班的時間過長,並強調公司應該對此負責。另一方面,公司則以非工傷鑑定來拒絕賠償,並且已經提供了員工保險作為部分賠償的方式。 這篇文章提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過勞死與工傷的界定。在這個案例中,爭議的焦點在於男子的死亡是否與工作相關,以及午休時間是否應被視為工作時間。這些問題需要進一步的調查和討論,以確定責任和賠償的問題。 最後,政府和企業應該共同努力,建立合適的勞動法規和保障機制,以確保勞工的權益和福利得到有效保護。只有這樣,我們才能預防和應對類似的過勞死事件,並為家屬提供適當的賠償和支持。

問答

Q1: 家屬認為男子猝死是因過勞,但公司得到的鑑定結果是什麼? a. 工傷 b. 非工傷 c. 交通事故 d. 意外事故 正確答案: b. 非工傷 Q2: 男子上班連續多少天後猝死? a. 10天 b. 15天 c. 20天 d. 22天 正確答案: d. 22天 Q3: 公司表示他們給員工保什麼保險? a. 人身保險 b. 意外險 c. 健康保險 d. 財產保險 正確答案: b. 意外險

Q1: 家屬認為男子猝死是因過勞,但公司得到的鑑定結果是什麼? a. 工傷 b. 非工傷 c. 交通事故 d. 意外事故 正確答案: b. 非工傷 Q2: 男子上班連續多少天後猝死? a. 10天 b. 15天 c. 20天 d. 22天 正確答案: d. 22天 Q3: 公司表示他們給員工保什麼保險? a. 人身保險 b. 意外險 c. 健康保險 d. 財產保險 正確答案: b. 意外險

文/CTWANT

何男才剛離開工廠不到5分鐘就猝死,家屬認為根本就是過勞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何男才剛離開工廠不到5分鐘就猝死,家屬認為根本就是過勞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中國日前傳出一起疑似過勞死的糾紛案件,一名35歲男子連續上班22天後,在第23天的午休時間猝死身亡。家屬認為男子是因過勞而猝死,向公司反應,希望能得到賠償,不料最後卻得到「非工傷」的鑑定,讓家屬相當不能接受。

家屬出具打卡紀錄,顯示何男已連續上班23天。(圖/翻攝自搜狐網)

▲家屬出具打卡紀錄,顯示何男已連續上班23天。(圖/翻攝自搜狐網)

35歲的何姓男子8月10日中午離開工廠後,原想先去吃午餐,不料才休息4分鐘整個人就直接倒地不省人事。何男哥哥向媒體表示,「救護車當時也去了現場,人沒搶救過來,醫院死亡證明上寫的是猝死」,他拿出何男上班打卡紀錄,「我弟弟連上23天班了,這就是過勞死」。他表示有找公司討說法,公司卻說鑑定非工傷,何男哥哥無奈表示「南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不是工傷,我們行政覆議了,結果也沒有改變」。

何男哥哥表示何男連續上班的23天中,上班打卡時間約在上午7時12分至19分左右,下班時間約在下午6時32分至7時31分,公司無論如何都應該要賠償。該公司則回應表示,何男出事的第2天,公司就馬上向南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的相關資料,但該局以何男猝死非工作時間、不在崗位上為由否決。公司表示,他們都有給員工保保險,其中意外險應能幫忙賠償一些。

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表示,案發時何男是在午休中突發疾病、搶救無效死亡,其死亡原因非交通事故所導致,不符合工傷認定。針對家屬主張的「午餐時間內去吃午飯的過程應當視為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的合理延伸」,人社局回應表示,雖然公司應給予勞動者合理休息時間來保障吃飯的生理需求,但休息時間並不能視為工作時間,且人社局認為工作崗位的認定並不含上下班途中,故無法審定何男的死亡為工傷。

人社局表示他們曾在8月23日時給予當事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但其中闡述文字並不夠嚴謹,存在瑕疵,但並不影響判決結果的合理性,但若家屬不服,仍可向法院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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