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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俠變心了!同居28年分手收場 夏光莉訴求分配億元身家結果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夏光莉、藍文青分手後,因財產一事鬧上法院。(圖/翻攝自微博/記者邱榮吉攝影)

▲▲夏光莉、藍文青分手後,因財產一事鬧上法院。(圖/翻攝自微博/記者邱榮吉攝影)

資深藝人夏光莉(本名:夏宗莉)與男藝人藍文青的俠女、大俠配,一度是人人稱羨的佳偶,2人一同開設的「藍寶寶」麻辣火鍋店也成為經典名店。但2人交往28年後分手,夏光莉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針對2人28年來共同創造的財富,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夏女主張應分得6856萬餘元,一審敗訴,夏女再上訴,高等法院今駁回。全案可上訴。

夏光莉曾演出《白娘子傳奇》、《楚留香傳奇》等多部經典連續劇,「俠女」角色深植人心。藍文青則是以《天蠶再變》中的「大俠」形象走紅。夏光莉在事業如日中天之時,毅然決然息影與藍文青交往,共同創立知名「藍寶寶麻辣鍋」店。2019年間2人感情生變,還位金錢問題鬧上法院。

夏光莉主張,她和藍文青交往、同居28年,期間共同開設經營「藍寶寶」麻辣火鍋店,之後也一起跨足房地產業,均獲得不小收益,但藍文青卻外遇,還與外遇對象生下3個孩子,2人因此決裂。

夏光莉指出,她與藍文青共同創業、共同生活、交往,不僅有性、生活上的共同,也有經濟上的共同,主觀上,2人即已結為夫妻,因此請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夏光莉的委任律師則表示,2人為實質上的夫妻,經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差額為1億3712萬餘元,請求應判夏光莉獲6856萬元。

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夏光莉、藍文青從來沒有舉行結婚儀式,沒有法律上的婚姻關係,因此夏女無法請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判決夏光莉敗訴。夏女再上訴,高等法院今駁回。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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