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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女網友到摩鐵唱歌!工程師求歡被拒掀裙硬上逞獸慾 賠償130萬獲緩刑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台中施姓工程師邀約女網友唱歌,卻載往汽車旅館,求歡不成強行性侵,因與女方以130萬元達成和解,法官輕判1年10月,宣告緩刑5年。(圖/資料照)

▲台中施姓工程師邀約女網友唱歌,卻載往汽車旅館,求歡不成強行性侵,因與女方以130萬元達成和解,法官輕判1年10月,宣告緩刑5年。(圖/資料照)

台中一施姓工程師,去年9月在交友網站邀約女網友唱歌,卻謊稱KTV客滿訂不到包廂,於是將她載往汽車旅館,工程師一進入房間就向女網友求歡,不顧女網友拒絕,強掀佯裝、內褲性侵得逞,女網友離開後立刻報警,法官考量施男在法院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並賠償130萬元達成和解,取得女網友原諒,認為情堪憫恕,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可上訴,須提供200小時的義務勞務。

判決內容指出,施姓研發工程師2022年9月交友軟體「探探」認識一名女網友,不久後他約女網友到KTV唱歌,女網友不疑有他赴約,不料上車後,施男佯裝打電話給KTV表示已經客滿,提議改往附近的汽車旅館唱歌,結果一進房間就向女網友求歡,遭女網友以身體不適拒絕。

工程師求歡被拒後,竟獸性大發,強行掀起女子佯裝、脫去衣褲強行性侵得逞,造成女網友陰道撕裂傷、手背擦傷,事後施男將女網友載到附近車站,身心受創的女網友脫身後立即向警方報案,並到醫院驗傷。

施男到案後,對犯行坦承不諱,並以130萬元和女方完成調解,全數支付,女方也原諒願意給予自新的機會,法官認為他因一時失慮,犯下本案,但有可憫恕之處,考量他已盡力補償女方損失,減刑輕判1年10個月,並宣告緩刑5年,不過為讓他記取教訓,命其向指定的政府機關、政府機構、或公益團體,提供200小時的義務勞務。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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