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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挺郭大將」屏議長周典論涉違選罷法 不認罪、滅證串供之虞收押禁見

記者林昱孜/屏東報導

昔日「挺郭大將」周典論涉違反選罷法,遭檢方聲押獲准。(圖/資料畫面)

▲昔日「挺郭大將」周典論涉違反選罷法,遭檢方聲押獲准。(圖/資料畫面)

國民黨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因涉嫌違法協助鴻海創辦人郭台銘總統連署,25日遭檢調發動搜索,周典論、周孟蓉父女被帶回調查局南機站約談後,轉往屏東地檢署複訊,檢方諭令周孟蓉50萬元交保候傳,周典論則遭檢方聲押獲准;屏東地方法院今(26)日針對周典論裁定羈押3原因,進行說明。

屏東地檢署於10月間獲報,屏東縣潮州鎮疑有支持者以200元不等代價,購買個資,替當時的總統參選人郭台銘衝連署書量,檢警查獲陳男等3人並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向上追查發現潮州鎮長周品全涉嫌以每份200元,收購連署書,也被羈押禁見獲准。

屏東地檢署指出,陳男、周品全等人交付連署人的現金,由周典論提供,認其犯罪嫌疑重大,因而發動搜索,檢方複訊後,諭令周孟蓉50萬元交保候傳,周典論則因爲犯罪嫌疑重大,供詞與證人不符,遭檢方聲押獲准。

周典論女兒周孟蓉訊後以50萬元交保候傳。(圖/翻攝畫面)

▲周典論女兒周孟蓉訊後以50萬元交保候傳。(圖/翻攝畫面)

屏東地方法院表示,被告周典論經法官訊問後否認涉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之犯行,並辯稱其所交付的資金,是用於催促連署書數量的工作費,與多位證人供述用於「特定人連署之用途」證詞不符,並有其他扣案證據可以佐證,因此認定被告涉犯違反選罷法犯罪嫌疑重大。

屏東地方法院認為,本件相關地點之監視錄影器畫面檔案已遭格式化,且提供本件資金之來源上游尚未到案,有事實認為周典論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疑慮,因而有羈押之必要,所以裁定羈押周典論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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